一、报价内容:松江区光影艺术装置制作展览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比价公告具体要求。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三、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按照光影艺术装置设计方案,制作完成并在光影节主会场(上海展览中心)进行安装展览。
(2)资金情况:项目预算19.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未列入2024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拟在区绿化市容局2024年总预算中调整支付。
(3)服务周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基本需求
(1)制作与安装:中标企业需按照深化设计方案进行制作,确保装置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同时,需提前规划运输、安装及调试方案,确保在2024年9月17日前将光影艺术装置送达上海展览中心,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确保展览顺利进行。
(2)展览期间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展览期间的应急维护,包括光影效果的调整、设备故障排查与修复等,确保装置持续稳定运行。
(3)展览后保障:展览结束后,运输至指定位置,确保装置正常运行,并提供装置后续维护的质保方案。
(四)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不高于投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
2、投标控制价:本服务招标控制价19.5万元。
五、项目实施的依据和标准
1、《2024年首届上海国际光影节总体方案》。
2、《2024年松江区首届国际光影节总体方案》及市局批复。
3、国家和本市颁发的适用于本项目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六、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按后期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2、付款条件:本项目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给甲方作为质保金,待运行维护一年后,采购人无息返还。具体支付以财政的拨款进度为准。
3、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有权根据相关的评价和反馈等情况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对服务不及时、服务质量差和不能履行合同的服务单位将终止服务合同。
七、报名文件组成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前来报名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2024年6月、7月、8月其中任意缴纳凭证)的相关资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松江区乐都路490号,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603室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67721812
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