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供水智慧生产运行项目(2024年营业部第一批更换水表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市公共供水智慧生产运行项目(2024年营业部第一批更换水表购置)工程已经以“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下项目四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三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二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一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四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 标段:
三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 标段:
二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 标段:
一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 标段:
标段名称 : 四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
标段名称 : 三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
标段名称 : 二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
标段名称 : 一标段:小口径智能水表(光电直读)
3. 规模 4. 资金来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应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具备卫生许可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安全许可批件或卫生防疫部门或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其他相关质量标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厂家证书。) (3)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厂家证书。) (4)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近3年),投标人或其生产厂家承担过所投标段类似项目业绩。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6)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7日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2 其他说明: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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