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供泵房智慧巡检改造(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供泵房智慧巡检改造 标段:
标段名称 :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供泵房智慧巡检改造
3. 规模 4. 资金来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需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5.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6日至2024年01月06日止(3年),承揽过单项合同额280万元及以上的水厂自控系统或智慧水务建设项目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6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01月06日至2024年01月06日止(3年)的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信息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盖公司公章)。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9日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2 其他说明: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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