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EPC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2076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08dd028-9346-4400-812c-6e6857ce31d6
预算金额20760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贤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怡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明清清138886552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昆明市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EPC总承包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EPC总承包项目a08dd028-9346-4400-812c-6e6857ce31d6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a08dd028-9346-4400-812c-6e6857ce31d6 | ||
建设规模: | 新建500吨/日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锅炉一台,12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运营周期为30年。 本工程主要内容:土建工程部分包含焚烧厂房中 3#锅炉及辅机基础、烟气净化装置基础、SNCR 脱氮装置设备基础、烟气在线小室及烟道支架,12MW发电机组及辅机基础,出渣机和振动输送机基础以及主厂房彩钢板屋面修复,二期规模调整所引起建筑工程的技改。设备安装工程部分包括二期工程扩建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工艺管道安装材料等。a08dd028-9346-4400-812c-6e6857ce31d6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6-05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招标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4月1日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贤栋 |
办公电话: | 159002361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怡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明清清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1388865522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0514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EPC总承包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1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26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76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项目概况:新建500吨/日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锅炉一台,12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主要内容:土建工程部分包含二期范围的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及单体土建工程,主厂房彩钢板屋面修复,二期规模调整所引起建筑工程的技改等。设备安装工程部分包括二期工程扩建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工艺管道安装材料等。 2、招标范围: 2.1昆明市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及采购阶段: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调试 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且包含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2.2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总承包管理等(本工程除红线外一米内的烟气处理系统安装、SNCR脱硝系统安装、渗滤液处理系统安装、化学水系统安装、电梯安装、电气特殊试验、定值、涉网试验、节水设计施工、性能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外,其余土建安装工程、分系统及整套调试、设备管理直至机组完成72+24小时运行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实施),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2.3工程设计范围(联合体成员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二期部分(本项目红线外1米以内垃圾发电的生产设施系统、办公及生活设施系统等工程内的设计)的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配合初设评审及修改)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及修改,含报建图)、竣工图编制设计、施工图优化设计及变更、国家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各类设计内容、必要的效果图制作、施工招标配合等,含绿化规划、景观规划及独立系统(烟气净化、化学水及中水系统等)的土建设计,含消防专篇设计编制工作,含配合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的市政接口项目设计; 2.4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1)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本、图纸、概算书等; 2)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说明书、设备技术规范书、各类清册(设备与材料等)及施工图纸,必要时提供有关计算书、专题论证报告等; 3)竣工图编制阶段:根据施工图最终版、设计修改通知单、联系单、施工记录文件、实际竣工情况等编制竣工图文件。 4)本项目采用正向全专业三维BIM设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吴家营乡段家营村东侧1.1公里处的老荒山,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施工、设计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且具备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1)或(2)其中一种设计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以及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要求施工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往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社保证明材料),目前并未担任 任何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同时兼任。 |
业绩要求: | 施工企业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个总投资额在1.4亿元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或垃圾焚烧发电建设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企业业绩要求为已完工程)。 设计企业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总投资额在1.4亿元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或垃圾焚烧发电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 |
其他: | 1、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电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 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拟派往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社保证明材料),目前并未担任 任何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社保证明材料。 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社保证明材料。 注:除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任职外,其余人员配置不得同时兼任。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3.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企业成立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4.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6-26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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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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