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 (全称):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 (全称):湖南胜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无公害厕所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2020]000073
(3)项目内容:无公害厕所改造土建、一体式化粪池施工安装等。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601500.00元
大写:贰佰陆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合同,按实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11月20日,完成日期:2021年1月19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
方式: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按实计量,按实结算。
4.付款:
1、甲方在乙方施工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付97%的工程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如质量无问题全部付清。
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需支付预付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人民政府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15197988880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红星支行
帐 号:43050165445000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