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工程PPP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9﹞363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0〕38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额济纳旗龙建达航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按静态投资的30%申请国家中央车购税、项目公司自筹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理咨询与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达来呼布镇西南侧,顺接G7京新高速达来呼布连接线,经黑城怪树林景区、东风镇、向阳桥检查站,终点接拟规划建设的国道213 线东风航天城至十四号基地段公路,路线全长143.370公里。同步建设黑城连接线12.378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26米;K9+785-K143+381段为新建一幅,另一幅利用二级公路改扩建,采用分离式路基,路基宽度13米,中间带宽度不小于15米;黑城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全线设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处。全线设大中桥4座,分离立交1座,通道桥7座、涵洞9道,黑城连接线中桥1座、涵洞1道。主线及连接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管理咨询与技术服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1)工程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建等附属工程、环水保及安全生产等建设期管理咨询与技术服务。(2)阶段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3)服务的工作范围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管理、环水保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代建、代管服务或设计或监理或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
(2)最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1项公路工程的代建或代管或设计或监理或技术咨询服务任务。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已在本项目直接或间接承担试验检测、监理、咨询工作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获取方式: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制作详见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483-6119898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471-8942366
5.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企业报名成功后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5.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变更公告及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6.2、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其他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中点击本项目“提交保函”按钮,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上传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图片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后可点击“查看保函”按钮查看保函上传情况(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确认投标。
(1)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设置授权委托人”栏目选择委托代理人;
(2)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投标文件制作”栏目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中;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含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各自指定入口中,上传后需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签字并保存,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在“评标页码设置与自评分数”栏目设置相应页码;最后点击“确认投标”。
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7.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制作后点击“确认投标”。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5、开标地点: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额济纳旗分中心(额济纳旗市民中心二楼,居延文化城D栋)。
7.6、开标签到: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一一服务指南一一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投标企业,其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
额济纳旗门户网(http://www.ejnq.gov.cn)
9、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额济纳旗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电 话:0483-6524980
监督机构: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电 话:0483-652558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济纳旗龙建达航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电 话:13804526763
联 系 人:于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同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电 话:18504839932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独立法人 资格 |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具有工程代建、代管服务或设计或监理或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最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1项公路工程的代建或代管或设计或监理或技术咨询服务任务。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1.4.4项规定。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的代建或代管或设计或监理或技术咨询服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及银行保函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电子签名。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2)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填报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7)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如有)。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工作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函”栏目电子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工作建议书 |
40 分 |
项目管理咨询与技术服务方案总体框架、思路 |
5分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得 3~5 分 |
||
项目管理咨询与技术服务具体方案和措施 |
15分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得 9~15 分 |
|||||
项目管理咨询与技术服务组织机构 |
10分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得 6~10分 |
|||||
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10分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得 6~10 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2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
2.2.4 (4) |
其他 因素 |
业绩 |
20 分 |
企业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0分 |
|
履约信誉 |
5 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工作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工作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工作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项目名称 | 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工程PPP项目管理咨询与技术服务招标 | 工程编号 | AE-2020-JS-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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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20-12-03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0-12-21 18:00:00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0-12-03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0-12-21 18:0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0-12-13 18:0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0-12-09 18:0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0-12-21 18:00:00 | 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2020-12-23 09:30:00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 2020-12-23 07:30:00 |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 | 2020-12-23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0-12-23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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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1.招标文件-管理咨询与技术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