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人:党委宣传科 发布日期:2024-01-24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以下简称“采购方”)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供应商,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我院《生活垃圾运输协议》即将到期,为保障后勤基本业务延续性,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一家有生活垃圾经营许可的服务公司承担全院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日产日清,按月进行结算清运费用。

    (二)项目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1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3年

二、最高限价:550000元。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等

(一)谈判文件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 0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粤东医院门诊大楼五楼后勤管理办公室(二)获取。

(二)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获取谈判文件时,须现场缴交或将谈判文件费用转账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开 户 行:梅州建行府前支行

银行账号:4405 0172 7139 0000 0169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有授权,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四)供应商线上报名材料可发送至邮箱:ydyyhqbgy@163.com。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邮件提供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5:00。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谈判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门诊5楼后勤管理办公室资料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0753-2829138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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