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0104-230900]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装备公司酒泉新能源公司叉车采购需要,我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进行16t叉车采购,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单位,请于 2023年10月11日17:00 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采购询价文件。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是二次报价,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10:00。视情况进行二次报价,逾期未提交有效报价单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详见采购清单)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并附设备技术方案,报价表中的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安装费、利润等各项费用。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13%)》,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本项目预采购1台套16t内燃式叉车设备,设备配备二级4.5米门架,2米货叉,液压调距,自动挡、密封驾驶室。暖风机、冷风扇、示宽灯、LED大灯(后置),倒车影像,国四排放,充气胎、前双轮;其余标配。
设备使用环境条件
【技术参数】
2.交货期:2023年11月10日到货完成。
3.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郊工业园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 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供货,材质、配置、供货范围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必须与合同规定的相符,检验合格后,凭收货验收单、发票,出厂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及附件相关要求等有效证件办理结算。若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2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所用部件、材料原产地证书、检验合格证明;发货清单;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产品合格证书及检验合格证明是乙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甲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以上所提资料必须随货发出。
4.3供方在生产全过程中的一切方面,严格按合同要求及技术方案,技术工艺文件实施,保证本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若需要资质要求的,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5.1.报价单位必须满足的条件:
(1) 报价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要求。
(2)报价单位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需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 报价单位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5项,提供设备参数配置。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4) 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报价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3.报价单位系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⑴ 报价单位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
⑵ 报价单位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本次询价进行两次报价,待第一次报价结束后,视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以二次报价结果作为评审依据,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扫描件视为有效)。合同签订后乙方出具全额货款的30%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乙方负责生产、发货。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无误,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合同全额货款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40%到货款,叉车正常使用30天无故障,甲方向乙方支付30%验收款;质保期一年。(如有更优惠方式请注明)。
8.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9.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10.其它要求(若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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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单
备注:请具体说明
1、报价有效期: 天;
2、付款方式: ;(如不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或有优惠条件,请明确,并提出贵司具体付款要求)
3、交货工期: ;(如实填写)
4、若没有具体说明,则视为响应文件付款方式、交货工期要求。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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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西郊工业园区经五路
联 系 人:朱倩
联系电话:18293721977
电子邮箱:634463555@qq.com(具体技术图纸联系邮箱)
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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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POWERCHINA-0104-230900]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装备公司酒泉新能源公司叉车采购需要,我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进行16t叉车采购,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单位,请于 2023年10月11日17:00 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采购询价文件。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是二次报价,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10:00。视情况进行二次报价,逾期未提交有效报价单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详见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套)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16t叉车 | 内燃式 | 1 | 2023年11月10日到货 | 品牌:杭叉、合力、林德、柳工、徐工等国内知名品牌 |
| 合计 | | 1 | |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并附设备技术方案,报价表中的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安装费、利润等各项费用。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13%)》,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本项目预采购1台套16t内燃式叉车设备,设备配备二级4.5米门架,2米货叉,液压调距,自动挡、密封驾驶室。暖风机、冷风扇、示宽灯、LED大灯(后置),倒车影像,国四排放,充气胎、前双轮;其余标配。
设备使用环境条件
序号 | 项目 | 参数 |
1 | 最高温度C | 50 |
极端最低温度C | -30 | |
气候条件 | 大陆性干旱气候,常伴有大风天气 | |
2 | 工作时长 | 三班制,每班作业时间 8 小时,每年工作日300天。 |
【技术参数】
项目 | 技术参数 |
额定载重量 | 16吨 |
功能 | 风电塔筒单节运输 |
驱动方式 | 柴油发动机 |
起升高度 | 大于等于4.5米 |
驾驶方式 | 座驾式、封闭驾驶室 |
发动机品牌 | 一线品牌 |
载荷中心距 | 900mm |
最小离地间隙 | 大于等于200mm |
2.交货期:2023年11月10日到货完成。
3.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郊工业园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 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供货,材质、配置、供货范围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必须与合同规定的相符,检验合格后,凭收货验收单、发票,出厂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及附件相关要求等有效证件办理结算。若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2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所用部件、材料原产地证书、检验合格证明;发货清单;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产品合格证书及检验合格证明是乙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甲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以上所提资料必须随货发出。
4.3供方在生产全过程中的一切方面,严格按合同要求及技术方案,技术工艺文件实施,保证本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若需要资质要求的,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5.1.报价单位必须满足的条件:
(1) 报价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要求。
(2)报价单位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需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 报价单位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5项,提供设备参数配置。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4) 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报价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3.报价单位系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⑴ 报价单位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
⑵ 报价单位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本次询价进行两次报价,待第一次报价结束后,视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最终以二次报价结果作为评审依据,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扫描件视为有效)。合同签订后乙方出具全额货款的30%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乙方负责生产、发货。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无误,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合同全额货款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40%到货款,叉车正常使用30天无故障,甲方向乙方支付30%验收款;质保期一年。(如有更优惠方式请注明)。
8.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9.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10.其它要求(若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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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材质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内燃式叉车 | 16t | 套 | 1 | | | 二级4.5米门架,2米货叉,液压调距,自动挡、密封驾驶室。暖风机、冷风扇、示宽灯、LED大灯(后置),倒车影像,国四排放,充气胎、前双轮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0.00 | |
备注:请具体说明
1、报价有效期: 天;
2、付款方式: ;(如不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或有优惠条件,请明确,并提出贵司具体付款要求)
3、交货工期: ;(如实填写)
4、若没有具体说明,则视为响应文件付款方式、交货工期要求。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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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西郊工业园区经五路
联 系 人:朱倩
联系电话:18293721977
电子邮箱:634463555@qq.com(具体技术图纸联系邮箱)
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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