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县清溪水库移民安置房工程(跃龙草湖地块、茶院下徐地块、桑洲五福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生态环境局)比选公告
金额
4370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生态环境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H-ZJBX-230803030
项目名称: 宁海县清溪水库移民安置房工程(跃龙草湖地块、茶院下徐地块、桑洲五福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中介服务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生态环境局)
项目地点: 宁海县
项目基本情况: 跃龙草湖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1150平方米,茶院下徐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2410平方米,桑洲五福桥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12.70平方米。
项目总预算: 437050.00万元
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别编制三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包括前期调查、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检测、报告编制等。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5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92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92000元 ,上限:292000元
价格说明: 报价参考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0]147号)。费用包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书编制、土壤调查、土壤钻探采样、样品检测分析、交通费、成果资料费、打印装订费)及税费等全部包干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8-03 14:38 至 2023-08-07 14:3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投标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8月07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葛先生
联系电话: 0574-65252511
联系地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环南东路9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H-ZJBX-230803030
项目名称: 宁海县清溪水库移民安置房工程(跃龙草湖地块、茶院下徐地块、桑洲五福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中介服务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估(生态环境局)
项目地点: 宁海县
项目基本情况: 跃龙草湖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1150平方米,茶院下徐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2410平方米,桑洲五福桥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12.70平方米。
项目总预算: 437050.00万元
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别编制三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包括前期调查、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检测、报告编制等。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5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92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92000元 ,上限:292000元
价格说明: 报价参考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0]147号)。费用包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书编制、土壤调查、土壤钻探采样、样品检测分析、交通费、成果资料费、打印装订费)及税费等全部包干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8-03 14:38 至 2023-08-07 14:3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投标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8月07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葛先生
联系电话: 0574-65252511
联系地址: 宁海县跃龙街道环南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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