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中心】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汉江郧阳北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项目(HBSY-202309QT-003006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367.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y-202309qt-003006001
预算金额367.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园园0719-81201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汉江郧阳北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项目(HBSY-202309QT-003006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9QT-0030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已由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财办资环[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湖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秦巴山东段-汉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汉江郧阳北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总治理面积2.46平方公里,治理矿山图斑117个。
其他:本标段最高限价为:367.4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汉江郧阳北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责任期内的问题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方案(含预算编制)和施工图册,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6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3)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或治理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地质灾害治理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或边坡勘查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4)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 ; (2)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6(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6。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①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②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③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求自行踏勘,因未现场踏勘造成的误工损失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
湖北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道街道大岭路13号1幢3-2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罗源
联系人:
孙园园
电话:
0719-8102826
电话:
0719-81201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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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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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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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3年09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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