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都县各敬老院夏季服装采购竞价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90991777389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宁都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陈向晖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宁都县各敬老院夏季服装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9099177738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向晖  136079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9 18:00  -  2024-09-12 18:00 

 采购单位:宁都县民政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居家服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居家服;

次要参数要求:秋季服装:具体参数见附件;
1套 450000.00 无品牌
其他
 
 买家留言:产品参数必须与附件参数保持一致,且响应文件严格按照附件进行编写,最后以PDF形式上传。 

 附件: -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赣州市 宁都县 梅江镇 沿江南路3号民政局 

 送货备注: 产品参数必须与附件参数保持一致,且响应文件严格按照附件进行编写,最后以PDF形式上传。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按照单位财务制度方式付款。 2、送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周期:因需求比较急,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且需中标人送货上门到指定位置,不接受快递物流。 4、违约责任: 4.1乙方所交货物品质、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并包换成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20%的违约金。 4.2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天按全部货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由乙方赔偿。 4.3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者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声明/保证的,均需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验收方式: 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或第三方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出具盖章的验收合格的报告。如验收时有质量问题,按退货、全额退款处理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能另行协商解决的除外。 6、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按需交货。 7、服装产品类型根据实际情况会有相应的调整,以甲方实际情况为准,价格按照相应的投标单价结算。
技术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无任何缺陷患,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提供核心产品及检测报告原件送至采购人单位,产品应是全新且无瑕疵,产品质量合格符合上述产品技术要求的由采购人开具产品接收函,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报价,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产品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接受邮寄) 3、供应商竞价成功双方签定合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所需的全部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包含服装的量体及型号整理)。 4、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核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及其他资质,信誉情况,如不符合事实可以取消竞价结果,终止签订合同,一切后果由虚假竞价供应商承担。 5、全部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6、中标供应商提供一年售后质保。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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