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氟机空调、除湿机维保服务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JSTCC2300612021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氟机空调、除湿机维保服务项目(两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JSTCC2300612021
2.招标内容: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氟机空调、除湿机维保服务项目(两年),具体内容如下:
(1)全厂多联机空调机组维修及定期保养(室内机约410台,室外机39台(套),总制冷量约2400kW,品牌有大金、日立、三菱、美的等);
(2)配电柜空调维修(在用约50台,品牌为威图);
(3)恒温恒湿空调维修及定期保养(目前在用8台,项目期内预计增加4台,新增空调质保期内仍需进行定期保养);
(4)烟叶仓库(含桥林仓库)、物流分中心等区域除湿机维修及定期保养(在用约240台)
(5)其它分体式空调(柜机、壁挂机)的维修和定期保养(在用约150台,项目期内预计增加86台,新增空调质保期内仍需进行定期保养)。
3.服务期:两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类别等级:D类III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9时至2023年9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资料审核、平台服务费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到招标文件。
2、首次使用平台者需要完成免费注册,在网页中点击“供应商注册”,按照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3、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在平台中搜索到本项目后点击“关注”,关注成功后在“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点击已经关注的项目名称,选择“上传材料”后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4、材料上传齐全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投标人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平台服务费后可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发票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七、其他事项: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2.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具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基于违约责任或自主承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在相应期限内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的采购项目。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被认定为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招标人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一经发现供应商违规转包情况的,招标人可采取约谈、缩减供应量、缩短供应期、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在定期和不定期评价中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从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
5. 投标人应自行备好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取的工商内档资料(工商内档资料应调取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五年的资料,投标人单位成立时间少于五年的,提供成立之初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资料),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接受并配合招标人为项目实施所指定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的尽职调查时提供备好的工商内档资料。
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将对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项目履行能力开展尽职调查,第一中标候选人应予全力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本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取的工商内档资料(工商内档资料应调取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五年的,投标人单位成立时间少于五年的,提供成立之初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止);
(2)于企业实际办公或经营地址接受律师到访;
(3)提供资质证书及投标文件中提及业绩的全部项目资料原件以供律师现场核查;
(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团队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接受律师现场访谈;
(5)按照律师要求,配合提供其他调查所需资料。如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拒不接受或不配合尽职调查的、不按招标人进行整改的,均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中标。
尽职调查完成后,招标人将根据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履行能力进行审查:
(1)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资质齐全,投标文件中所作陈述属实,无影响本项目履行的重大诉讼、债务,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风险的,确定其为中标人;
(2)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风险但情节不太严重的,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整改要求后5日历日内须完成整改,方可被确定为中标人;
(3)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系招标人“黑名单”供应商套壳企业,或存在与本项目类似的重大诉讼纠纷,或存在其他重大诉讼纠纷、高额负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情节较重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记录,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重大风险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6.本项目将采用远程异地开标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7房间
联系人:马力、齐文楷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31号
联系人:陈工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氟机空调、除湿机维保服务项目(两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JSTCC2300612021
2.招标内容: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氟机空调、除湿机维保服务项目(两年),具体内容如下:
(1)全厂多联机空调机组维修及定期保养(室内机约410台,室外机39台(套),总制冷量约2400kW,品牌有大金、日立、三菱、美的等);
(2)配电柜空调维修(在用约50台,品牌为威图);
(3)恒温恒湿空调维修及定期保养(目前在用8台,项目期内预计增加4台,新增空调质保期内仍需进行定期保养);
(4)烟叶仓库(含桥林仓库)、物流分中心等区域除湿机维修及定期保养(在用约240台)
(5)其它分体式空调(柜机、壁挂机)的维修和定期保养(在用约150台,项目期内预计增加86台,新增空调质保期内仍需进行定期保养)。
3.服务期:两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类别等级:D类III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9时至2023年9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资料审核、平台服务费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到招标文件。
2、首次使用平台者需要完成免费注册,在网页中点击“供应商注册”,按照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3、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在平台中搜索到本项目后点击“关注”,关注成功后在“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点击已经关注的项目名称,选择“上传材料”后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4、材料上传齐全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投标人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平台服务费后可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发票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平台上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D座16楼1607房间
七、其他事项: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2.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具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基于违约责任或自主承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在相应期限内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的采购项目。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被认定为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招标人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一经发现供应商违规转包情况的,招标人可采取约谈、缩减供应量、缩短供应期、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在定期和不定期评价中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从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
5. 投标人应自行备好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取的工商内档资料(工商内档资料应调取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五年的资料,投标人单位成立时间少于五年的,提供成立之初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资料),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接受并配合招标人为项目实施所指定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的尽职调查时提供备好的工商内档资料。
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将对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项目履行能力开展尽职调查,第一中标候选人应予全力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本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取的工商内档资料(工商内档资料应调取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五年的,投标人单位成立时间少于五年的,提供成立之初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止);
(2)于企业实际办公或经营地址接受律师到访;
(3)提供资质证书及投标文件中提及业绩的全部项目资料原件以供律师现场核查;
(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团队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接受律师现场访谈;
(5)按照律师要求,配合提供其他调查所需资料。如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拒不接受或不配合尽职调查的、不按招标人进行整改的,均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中标。
尽职调查完成后,招标人将根据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履行能力进行审查:
(1)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资质齐全,投标文件中所作陈述属实,无影响本项目履行的重大诉讼、债务,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风险的,确定其为中标人;
(2)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风险但情节不太严重的,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整改要求后5日历日内须完成整改,方可被确定为中标人;
(3)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系招标人“黑名单”供应商套壳企业,或存在与本项目类似的重大诉讼纠纷,或存在其他重大诉讼纠纷、高额负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情节较重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记录,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重大风险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6.本项目将采用远程异地开标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7房间
联系人:马力、齐文楷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31号
联系人:陈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