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安全鉴定服务询价函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和侦查办案工作区工程安全鉴定服务进行询价,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询价报价。
一、招标单位
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盐城市区东环中路29号。
2、项目规模:价格含税含运费,详见询价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同时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投标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在上述询价时间前携带下列资料参加询价:
(1)询价单(固定模版由招标人提供);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材料送达时间及地址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5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送至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文创大厦1213办公室。
六、报价方式:
1、项目专项安全鉴定服务最高限价9.5万元整。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袋的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章印。
八、评标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江苏省、盐城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招  标  人:江苏绿阳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文创大厦12楼1213室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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