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略阳县白雀寺镇中坝子村安置点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20.8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小笛
公告正文

略阳县白雀寺镇中坝子村安置点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略阳县白雀寺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略阳县白雀寺镇中坝村安置点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略阳县汇源建筑有限  责任公司

20.88万元

75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秦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91万元

75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鸿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96万元

75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注册证号

建安B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张小笛

261191914060

陕建安B(20210002708

第二中标候选人

张红周

261080808520

陕建安B(20210003243

第三中标候选人

马全义

261111229107

陕建安B(20120700349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标  人:略阳县白雀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略阳县招标办

监督电话:0916-4823341

公示日期:2022516日至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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