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S-2024-00049
项目名称: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0,300.00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561,800.00元;二标段:768,500.00元(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需求:
一标段:2016年棚改项目、土地储备20号地块(万达项目),土地储备2号地块(金融专科项目),西马社地块项目,土地储备16号地块(中孚项目),流沙村土地增减挂项目约106户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目标处理厂(经开)及建筑垃圾的倾卸处置工作(其中约48余户需管委会进一步确认后方可实施)。
二标段:2016年棚改项目双山村约145户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目标处理厂(经开)及建筑垃圾的倾卸处置工作(其中约120户房屋需度假区管委会进一步确认后方可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判决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咨询电话:95763;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85177688。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长吉南线18公里处,泉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硕
联系电话:0431-84478499(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综合楼2503室
联系人:所丽娜
联系方式:13624461232(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所丽娜
电话:13624461232(办公电话)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孙韵文 0431-81322115
附件信息:
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招标文件1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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