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节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37.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yqqt202402201
预算金额137.8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1733451539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小龙17719312102
中标公司华润安徽广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节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20240220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节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润安徽广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1栋202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柒万捌仟元整(1378000.00元)
评审得分:79.6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凤(组长),林小龙,秦韫,余红,耿贵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
收费金额:3.31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电话:1771931210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卫健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 26 号
联系方式:17334515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联系方式:1771931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龙、刘斌
电 话:17334515391、17719312102
一、项目编号:EP-YQQT20240220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节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润安徽广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1栋202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柒万捌仟元整(1378000.00元)
评审得分:79.6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节镜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史赛克 规格型号:4K摄像控制台1688010000、医用内窥镜冷光源、0220-220-00等 数量:1批 总价:1378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凤(组长),林小龙,秦韫,余红,耿贵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
收费金额:3.31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电话:1771931210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卫健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 26 号
联系方式:17334515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联系方式:1771931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龙、刘斌
电 话:17334515391、1771931210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