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心2019年湘江大堤白沙洲至关阴湖段白蚁防治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7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19123000642
预算金额7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191230006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19年湘江大堤白沙洲至关阴湖段白蚁防治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191230006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19年湘江大堤白沙洲至关阴湖段白蚁防治项目 其他服务 对存在白蚁空洞的堤防进行防治处理 1 778000
 合计金额小写: 778000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金额小写:778000.00

大写:柒拾柒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3-25 —— 2023-03-24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湘江关阴湖闸至白沙洲段防洪大堤,湘江关阴湖闸至白沙洲段防洪大堤总长13KM。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技术要求:根据大堤结构及其周围环境的白蚁危害及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挖巢法、巢内施药、药物诱杀、地表施药技术措施进行湘江关阴湖闸至白沙洲段防洪大堤总长13KM范围内的白蚁综合治理。

2.工程保质期3年,每年定期进行2次回访复查。第一次巡查在每年41日前完成,第二次巡查在每年930日前完成。3年内如发现部分地方还有白蚁活动,须进行彻底灭除。

3.用药安全:工程中所需白蚁防治药物全部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效低毒药物。

4.施工安全:中标人负责防治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

5.技术要求:

在河道大堤与周边山体及其他可能存在白蚁隐患的外环境之间设置防蚁隔离带,从迎水面常年水位以上开沟,直至大堤顶部,设置宽30mm、深50mm的生石灰隔离沟,土灰比例为9:1,拌和均匀后分层夯实。

采取人工挖巢、打孔施药、开挖隔离沟、地表施药等手段施工,供应商派驻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全段大堤范围内进行全面的排查,通过蚁路、通气孔、纷飞空等线索去寻找蚁巢并能抓住蚁王;对已经确定了蚁巢但是不能开挖的部位应通过专业工具对蚁巢进行灌浆处理,至达到蚁巢被毁的目的。

6.在消除蚁害过程中,禁止对大堤水源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4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第一次,第一年大堤主体防治工程完成后付合同款的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5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第二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所有的项目资料后,第二年对服务范围内大堤巡查完成后无白蚁危害付合同款的2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第三次,在质量保证期内,第三年对服务范围内大堤巡查无白蚁危害现象后付合同款的10%

4.2 收款账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支行(湖南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55088020936220012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大堤白蚁防治效果达到98%以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施工验收由施工单位申请,业主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须提供完整、齐全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业主单位。

2.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卖方成交时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和买方的要求进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1.指定联系人对接乙方的工作;

2.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按质按量的完成全部工程量;

2.提交全部工程验收资料;

7.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黄金园街道桂芳村坪岭塘组306号
法定代理人: 丁伟 法定代理人: 陈新望
委托代理人: 姚前 委托代理人: 陈新望
电话: 0731-88062106 电话: 0731-88056777
传真: 0731-880684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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