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纳米镁复合新材料及陶瓷粉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纳米镁复合新材料及陶瓷粉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 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纳米镁复合新材料及陶瓷粉新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鑫辉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区)生态大道5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利用公司原干燥厂房新增6台反应釜,1台板框及配套设施进行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5000t/a纳米镁复合新材料和5000t/a陶瓷粉新材料生产加工能力。本项目已由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8-340406-04-01-576513,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周期较短,不涉及建筑物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车间工艺废气(酸化、配置等)、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二级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书》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管网采用可视化设计。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高浓盐水、水洗废水、抽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系统冷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保洁废水、喷淋废水等;本项目在车间外设置集水池,实时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高浓盐水、水洗废水、抽滤废水、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限值后经MVR处理,汇入厂区总排口,通过专用明管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各类废水排放按《报告书》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排放按《报告书》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废为MVR蒸发废盐、氯化锂废液、沾染污染物的防护用品等。现有厂区已建一座1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合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包装废物等,收集后合规处置。MVR蒸发废盐、氯化锂废液根据鉴定结果处置。利用现有400m2锅炉房进行改建,用于存放MVR蒸发废盐。氯化锂废液鉴定期间依托现有原水罐暂存。沾染污染物的防护用品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暂存场所、废盐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生产车间、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消防水池、废盐暂存间、氯化锂废液暂存罐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落实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
联系方式:0554-6600697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平圩镇煤化工大道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二楼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纳米镁复合新材料及陶瓷粉新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鑫辉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区)生态大道5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利用公司原干燥厂房新增6台反应釜,1台板框及配套设施进行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5000t/a纳米镁复合新材料和5000t/a陶瓷粉新材料生产加工能力。本项目已由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8-340406-04-01-576513,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周期较短,不涉及建筑物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车间工艺废气(酸化、配置等)、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二级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书》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管网采用可视化设计。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高浓盐水、水洗废水、抽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系统冷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保洁废水、喷淋废水等;本项目在车间外设置集水池,实时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高浓盐水、水洗废水、抽滤废水、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限值后经MVR处理,汇入厂区总排口,通过专用明管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各类废水排放按《报告书》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排放按《报告书》中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废为MVR蒸发废盐、氯化锂废液、沾染污染物的防护用品等。现有厂区已建一座1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合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包装废物等,收集后合规处置。MVR蒸发废盐、氯化锂废液根据鉴定结果处置。利用现有400m2锅炉房进行改建,用于存放MVR蒸发废盐。氯化锂废液鉴定期间依托现有原水罐暂存。沾染污染物的防护用品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暂存场所、废盐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生产车间、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消防水池、废盐暂存间、氯化锂废液暂存罐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落实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
联系方式:0554-6600697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平圩镇煤化工大道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二楼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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