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三次)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2.3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23-03-017
预算金额22.39万元
招标公司海城某部
招标联系人张俊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9982628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8
公告正文
(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三次)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23-03-017(代码:2023-JJDEBD-GC1005(00)-营施))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22.393628 万元,招标人为海城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
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
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
号A2栋2-5-1)或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LNTZBMYX@126.com) 持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须将(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
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法定代表
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
式报名的投标人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TZBMYX@126.com), 同时在邮件
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
账户(开户行: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名称 广发银行沈阳北站支行、账号:
9550880208028000197),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
人。以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则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O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室(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
务服务中心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室(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
务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他
项目编号:TZ23-03-017(代码:2023-JJDEBD-GC1005(00)-营施)
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三次)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三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海城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墙面装修工程、天棚装饰工程、讲台工程等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市)鞍山市海城市区(县)
2.3招标项日估算价:22.393628(万元)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城某部新建报告厅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面装修工程、天棚装饰工程、
讲台工程等。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
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
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
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A2栋2-5-1)或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LNTZBMYX@126.com)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日上午09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辽宁同正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天坛南街8-12号A2栋2-5-1)或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LNTZBMYX@126.com)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须将
(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投标人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TZBMYX@126.com),
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
至代理机构账户(开户行: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广发银行沈阳北
站支行、账号:9550880208028000197),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
形式发送给投标人。以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则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O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
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
地点为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室(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
心二楼)(采购服务机构或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
名称)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城某部 (盖章) 采购服务机构: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地 址:海城市城东路46号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 8-12
号A2栋2-5-1
邮 编:114200 邮 编:110117
联系人:张俊鹏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644570450 电 话:1599826286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NTZBMYX@126.com
冈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 号: 账 号: 955088020802800019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A2栋2-5-1
邮 编:110117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998262861
传 真:
电子邮件: LNTZBMYX@126.com
网 址:/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 号:955088020802800019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某部
地 址:海城市城东路46号
联系人:张俊鹏
电 话:136445704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A2栋2-5-1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5998262861
电子邮件: LNTZBMY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J lc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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