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答疑公告2
金额
39188.8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dfngz00720/jg2024-02-0460
预算金额39188.89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志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答疑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招标项目编号:2024DFNGZ00720/JG2024-02-0460),以下简称本项目,澄清答疑如下:

1、现我司有一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污水溢流污染调蓄池,请问该项目获得的市级奖项能否予以认同?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或承建的污(废)水处理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目及获奖描述不完整,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投标人奖项、荣誉招标文件要求:据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或承建的污(废)水处理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①请问设计院以设计身份获得过污(废)水处理项目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本项目奖项、荣誉加分要求?

②参建或承建是否包含勘察设计单位?

回复:①招标文件已明确“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即设计院参建或承建的污(废)水处理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予以认可。

②参建或承建单位指获奖单位,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人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中载明的获奖单位名称为准。

3、业内特许经营或委托运行项目中标后会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负责项目运营期的管理,因此运营合同或者特许经营协议往往由中标人子公司与业主方签订。请问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运行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试运营)业绩不予认可(除下文模式外),投标人分公司运营(试运营)业绩予以认可。

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特许经营模式或PPP模式或类似于PPP模式(提供特许经营合同、PPP项目合同或类似PPP模式项目合同),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承担运营任务的,其业绩规模等评审要素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需另提供项目公司与发包人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项目公司股东信息截图。

4、进水采样点和出水采样点处的在线监测装置,应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非试运营方(乙方)应承担费用。此处也与P15及P202试运营费用包括内容不符。

回复:进水采样点和出水采样点处的在线监测装置购置及安装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

5、污泥接收处置单位一般由甲方指定,是否更改为“为保证本项目稳定的运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处置单位由甲方指定,乙方要按照危废(一般固废、出演)处置要求建立完善的台账,污泥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出演”指什么,是否为笔误?

回复:P199页,“为保证本项目稳定的运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处置单位由乙方负责,乙方要按照危废(一般固废、出演)处置要求建立完善的台账,污泥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修改为“为保证本项目稳定的运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处置单位由乙方负责,乙方要按照危废(一般固废、除盐)处置要求建立完善的台账,污泥处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6、试运营期间是否缴纳环保税?缴纳主体是谁?若为乙方缴纳,是否据实结算。

回复:试运营期间由承包方按照税务部门要求依法缴纳环保税,包含在试运营费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7、P226,若为联合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回复:可以。

8、我单位有一环巢湖流域的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合同中明确工程内容为:进水泵房平流沉砂池,调蓄池,生物土壤滤池,配电间、管理房(含砂水分离器间)等;新建截流干管、新建截流井等。问:该项目获得的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项,能否予以认同?

回复:不予认可,具体详见答疑公告1“第13条回复”。

9、根据招标提供初步设计文本中第四册初步设计概算书总概算表,场外工程中外排闸站工程费用为1071.16万元(不含税),而在提供的招标概算中相应内容工程费用为0(不含税),外排闸站相关内容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外排闸站建设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根据招标文件P255页中关于“二、异常低价评审表(如有)”,本项目不涉及,是否可以不提供?

回复:可以,具体详见答疑公告1“第12条回复”。

11、根据招标提供初步设计文本中第四册初步设计概算书总概算表中工程总费用为39188.89万元(不含税),而与提供的招标概算工程内容相比较内容一致,但工程费用为31673.78万元(不含税),减少7372.31万元(不含税),是否有误?还是内容减少了?若有误,建议按39188.89万元(不含税)修正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回复:相关数据经核实无误。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为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包括处理规模为1万m3/d工业污水处理装置、0.3万m3/d预处理装置、1万m3/d深度处理装置、1万m3/d回用水处理装置及配套蒸发结晶处理装置等;其他一体化配套工程为综合管廊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园区应急事故池工程。项目土建一次性建设,设备分两期实施。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为一期建设内容,其与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具体对比详见发包人要求。

12、是否可以提供招标概算、初步设计设计文本中第四册初步设计概算书的EXCEL版本,方便投标人测算成本使用?

回复:不提供,请投标人自行进行投标测算。

13、可否提供CAD版本的总平面图?PDF版本的图纸文件清晰度较低,无法识别。

回复:具体详见答疑公告1“第14条回复”

14、可否提供CAD版本的初步设计图纸?PDF版本的图纸文件清晰度较低,无法识别。

回复:不提供。

15、梅林撇洪沟、马山撇洪沟、李院撇洪沟节制闸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图纸资料有此项,在概算表和招标文件中未有提及。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6、P6页码,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未要求运营(试运营)单位资格要求,但是2.2.3(1)商务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投标人运营业绩,以及2.2.3(2)技术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试运行方案,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的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有同时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并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和方案,如是的话有较强的指向性,不符合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投标人资质要求增加如下:(4)综合运营服务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回复:具体详见答疑公告1“第2条回复”。

17、3.1.7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仅明确了勘察、设计、施工的承接任务,未明确运营单位承接的任务,但是2.2.3(1)商务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运营业绩,建议明确要求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1家。

回复:具体详见答疑公告1“第2条回复”。

18、页码P54,2.2.3(1)商务评审标准中业绩匹配度,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本项目的匹配度(处理水质特点、业绩中承担的工作范围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请问处理水质特点,是否指证明为工业污(废)水处理项目?

回复:处理水质特点主要指水质性质、组分、处理难度等。

19、页码P26,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我方为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另附政府相关部门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已对投标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进行了明确,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0、项目获奖以往要求均为主承建(不含参建),且以往要求均为省级及以上奖项,本项目要求仅为市级及以上奖项,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承建的污(废)水处理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

回复:具体详见答疑公告1“第7条回复”。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裴桂路、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西路16号

邮编:231555

联 系 人:胡科长

电话:0551-8256892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孙志文、沈显岭

电话:18256914548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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