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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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020-3905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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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艾利(广州)包装系统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艾利(广州)包装系统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根据艾利(广州)包装系统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联系电话:020-39054626传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艾利(广州)包装系统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广州南沙区建设单位艾利(广州)包装系统产品有限公司项目概况由于经营发展需要,艾利(广州)包装系统产品有限公司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对产品种类、产品产量、生产工艺、车间布局等方面进行调整。项目主要的改扩建内容如下:①新增产品种类,调整现有项目产能;②新增喷墨打印生产线(新增印刷方式),新增智能射频吊牌标签、智能射频卷装标签生产线以及相应的设备、原辅材料;③淘汰部分设备,对新增的生产线设备与现有项目未淘汰的设备进行整合,调整厂房生产车间布局;④根据设备摆放位置,对生产车间内产生有机废气的设备收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收集后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项目的6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工艺为“碱性聚改性硅油吸附剂吸附+活性炭吸附”,设置6个有机废气排气筒)。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产品结构、规模和生产工艺有所调整,改扩建后年生产标签14亿张、啤版60t、智能射频吊牌标签(RFIDHT)1亿张、智能射频卷装标签(RFIDSB)1亿张。改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主生产车间及其配套的公用、辅助、储运和环保工程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35人,年工作时间330天,每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5280小时。环评机构广州壹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项目运营期新增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依托现有项目)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南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汇入小虎沥水道。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项目运营期印刷(胶印印刷、丝印印刷、数码印刷)、过油、调墨、洗墨、裱纸、印刷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生产恶臭经密闭负压、集气罩收集后引至“碱性聚改性硅油吸附剂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现有项目),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气-05、气-06、气-07、气-09、气-10、气-11)排放;上述未收集处理的废气以及柔印印刷、喷墨打印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经池体加盖密封处理后减少无组织臭气扩散。项目胶印印刷、过油、调墨、洗墨、裱纸、胶印印刷清洗、柔印印刷、喷墨打印工序有机废气(以NMHC/总VOCs表征)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的两者标准值(即总VOCs有组织≤80mg/m3,总VOCs厂界≤2.0mg/m3,NMHC有组织≤70mg/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生产恶臭、污水处理措施恶臭(以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表征)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项目运营期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含有机溶剂废物、含有机溶剂废液、报废油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光管、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吸收液、废过滤器、废菲林、废胶水、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弃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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