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鸠江区文化体育共享空间(大阳垾公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1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鸠江区文化体育共享空间(大阳垾公园)项目
结算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名称:鸠江区文化体育共享空间(大阳垾公园)项目
结算审计服务
二、项目审计服务预算:21200元(送审金额约573万元)
三、资质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芜湖市鸠江区。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鸠江区文化体育共享空间(大阳垾公园)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咨询服务。
五、工作内容:
5.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实、资料核对、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等。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结算书之日起,按照委托合同完成审价咨询工作任务,应在15个日历天内出具审核初稿,完成初稿后15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乙方单方面超出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因审价事项发生争议,应及时将争议事项内容和双方意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发现有拖延、推诿等人为因素不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受托人,同时向市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5.2审计单位在完成之后,应按相关规定提供盖章的成果文件:纸质成果文件6套、电子版全套文件1套。
5.3审计单位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需求,2小时内响应并及时处理。若采购人要求需抵达现场的,审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审、审查、答疑、审计配合等各服务环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未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到场,每迟到、早退、缺席一次采购人有权按合同价5%的标准扣除违约金;累计缺席3次扣除中标价的30%作为违约金。
5.4乙方的审价结果若再次被复核,核减率超过其最终审核价3%(含3%)的,一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建设项目工程审价;核减率超过4%的(含4%),二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建设项目工程审价;核减率超过7%的(含7%),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建设项目工程审价;核减率超过10%的(含10%),甲方有权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不支付此次服务费用。
5.5若因审计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较差,或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视为审计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审计单位更换具体工作人员,并扣除中标价的10%作为违约金。
5.6审计单位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5.7投标单位要依法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复审等相关工作纪律、 保密和廉政规定,中标后签订廉政承诺书且严格执行,不得泄露工程复审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得将审计工作中取得的材料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
在工程复审等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对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及廉政要求: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报名时间:2024年 6月5日10:00 至 2024年6月7日10:00。
七、报名方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八、中标方式 :总价包干。去除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最高价,取其他报价平均值,高于平均值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的高于平均值最低报价,选择系统编号最小的高于平均值最低报价。各投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因素,谨慎报价。
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办公场所;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完成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后期不做调整,包含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服务周期延长,投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任何咨询服务费。
九、规避单位:与此项目有关的单位请自行规避(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付款方式:
乙方提交审核报告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办理完付款申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睿鑫
电话:0553-5864219
鸠江区文化体育共享空间(大阳垾公园)项目审计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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