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团体保单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维护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5-2344230100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艳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世新022-235566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团体保单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0615-234423010034)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9日
一、磋商条件
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团体保单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采购人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分为 1 个标段,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团体保单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维护项目,采购范围为团体保单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维护,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周期为合同生效后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
3、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日期需在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成立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成功业绩,须提供2019年至今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如有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3室办理领取磋商文件手续。现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员姓名、电话、电子邮箱;非现场领取响应文件,需将上述资料、信息及电汇底单发邮件至titc01@163.com,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需邮寄磋商文件费用另加50元。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止,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其他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人保大厦
联系人:梁艳
联系电话:24257930-7916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王世新、严硕、刘鹏
电 话: 022-23556623
电子邮件: titc01@163.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3月29日
(项目编号:0615-234423010034)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9日
一、磋商条件
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团体保单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采购人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分为 1 个标段,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团体保单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维护项目,采购范围为团体保单智能辅助系统开发维护,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周期为合同生效后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
3、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日期需在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成立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成功业绩,须提供2019年至今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如有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3室办理领取磋商文件手续。现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员姓名、电话、电子邮箱;非现场领取响应文件,需将上述资料、信息及电汇底单发邮件至titc01@163.com,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需邮寄磋商文件费用另加50元。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止,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其他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人保大厦
联系人:梁艳
联系电话:24257930-7916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王世新、严硕、刘鹏
电 话: 022-23556623
电子邮件: titc01@163.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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