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破产信托机构选聘
信托服务
破产信托机构选聘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yzb-240802
预算金额
50万元
招标公司
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女士14789594165
招标代理机构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沈利军0731-55955107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破产信托机构选聘 (招标编号:LYZB-2408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破产信托机构选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 企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重 整计划》的规定,为设立信托计划并分配信托受益权份额、管理并处置信托财产、分配信托 收益、维持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管理及运行等相关内容提供信托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 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破产信托机构选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破产信托机构选聘)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投标人按照营业执照副本所涉相关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1.8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 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1.9 投标人需要提供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 项目;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其他说明(1)投标人若持有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 视同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工商证明材料,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 负责;(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设立,且处于存续状态的信托公司; 2.2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分支机构核发 的信托从业金融许可证; 2.3具备破产信托服务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9日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 楼) 七、其他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泰富国 际工程有限公司、泰富置业有限公司、泰富海洋工程装备(天津)有限公司、泰富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合称“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的委托,对泰富重装
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破产信托机构选聘(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 商,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破产信托机构选聘 2、项目编号:LYZB-240802 3、采购预算金额:具体金额按实结算。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采购内容:根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 业重整计划》的规定,为设立信托计划并分配信托受益权份额、管理并处置信托财产、分配 信托收益、维持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管理及运行等相关内容提供信托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具体以招标人指定的期限为 准)。 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7投标人按照营业执照副本所涉相关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7.8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 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7.9投标人需要提供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 项目;
7.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1其他说明(1)投标人若持有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 视同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工商证明材料,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 负责;(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8、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8.1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设立,且处于存续状态的信托公司; 8.2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分支机构核发 的信托从业金融许可证; 8.3具备破产信托服务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投标保证金: 9.1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9.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提交; 9.3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提交,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9月26日17时之前足额电汇或 转账到以下招标人专用账户上,到账确认请致电张女士 14789594165,未及时到账将被认定 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具备投标资格; 账户名称: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640 888 008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营业部 10、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0.1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资 料至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下同), 并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逾期不 予办理: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持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 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详见以上第7.8款); (3)证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详见以上第8条); 1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3澄清答疑发布: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采
用网上发布方式进行澄清答疑。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地点为凌云招标咨询集 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或未将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 11.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的其他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文件 (如需)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行为将视为无效; 11.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n/)上进行同步公示。 13、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4、特别说明: 各投标人及相关主体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虚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 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中标结果自始无效,并需赔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 相关主体的全部损失。 1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5.1招标人: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 地 址: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奔驰中路6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4789594165 15.2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沈利军 刘庭 电 话:0731-55955107 财务电话:0731-5328353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 地 址: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奔驰中路6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47895941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 刘庭、沈利军 电 话: 0731-5595510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函剁(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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