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及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及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及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海宁市潮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
2.2项目概况:
2.2.1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主要为建设水处理设施项目,采用浸没式超滤(或高效沉淀+V型滤
池)+反渗透处理工艺,总用地面积约3990平方米(总建面积约1442平方米),主要涉及工艺管道及厂房一座,本次招标规模为土建7万吨/日,水循环处理4万吨/日等;本项目总投资约499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约9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约3600万元)。
2.2.2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主要涉及新建取水泵房一座、输配水管网、水循环处理系统及高压配电系统、管线及尾水排放系统等;本项目总投资约9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约928万元。
2.3招标范围: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及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等内容。
2.4服务周期: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为止,以及项目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
2.5参考施工总工期(建筑+设备):2024年4月30日前完工,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取水口、取配水管、管线及设备安装并具备运营能力。
2.6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R工程监理服务目标: 合格 。
R专业咨询服务目标: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同时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须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具备监理资质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单个监理项目因施工标原因划分成多个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招标公告或业主证明等,未放置或无法证明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未变更;
3.8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下午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水务集团八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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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及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海宁市潮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
2.2项目概况:
2.2.1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主要为建设水处理设施项目,采用浸没式超滤(或高效沉淀+V型滤
池)+反渗透处理工艺,总用地面积约3990平方米(总建面积约1442平方米),主要涉及工艺管道及厂房一座,本次招标规模为土建7万吨/日,水循环处理4万吨/日等;本项目总投资约499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约9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约3600万元)。
2.2.2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主要涉及新建取水泵房一座、输配水管网、水循环处理系统及高压配电系统、管线及尾水排放系统等;本项目总投资约9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约928万元。
2.3招标范围: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项目及盐官古城水循环利用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等内容。
2.4服务周期: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为止,以及项目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
2.5参考施工总工期(建筑+设备):2024年4月30日前完工,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取水口、取配水管、管线及设备安装并具备运营能力。
2.6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R工程监理服务目标: 合格 。
R专业咨询服务目标: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同时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须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具备监理资质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单个监理项目因施工标原因划分成多个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招标公告或业主证明等,未放置或无法证明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未变更;
3.8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下午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水务集团八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潮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水务大楼 |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 |
邮编:314400 | 邮编:314400 | |
联系人:金女士 | 联系人:马先生 | |
电话:0573-89239780 | 传真:0573-87808008 |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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