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长沙城市超脑数据异地备份与市直单位数据一级治理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数据异地备份部分
为保障长沙市城市超脑中心数仓和政务云(含一期、二期)市直各单位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可靠地恢复问题故障点的数据,结合我市已在郴州东江湖建立了政务云数据异地容灾的基础,通过摸底调研城市超脑和政务云上核心数据的情况,同步考虑未来两年的数据增长情况,开展高效可行的数据异地备份项目建设。在已建设的数据异地容灾的基础上充分利旧,通过本地缓存的技术路径实时异地备份城市超脑中心数仓和市直各单位核心业务数据;建设统一备份管理平台,,开发相关API接口与数据中台、统一云管平台、统一运管平台、统一网管平台等平台对接,一是实现对所有备份资源、节点、任务的统一调度管理;二是实现对所有备份数据的分类分级展示,满足全面管理、及时预警、实时采集的要求;三是建立可靠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二)数仓建设及数据治理部分
创新数据治理模式,在城市超脑数据中台已构建的数据治理体系基础上,通过压实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的一级数据治理和应用的责任,形成“1+9+N” (即一个中心数仓+九个区县(市)数仓+N个部门数仓)的部门数仓和中心数仓并行的治理格局,构建具有长沙特色的城市级数据治理体系。将部门数据治理作为数据中台治理体系的基础延伸和重要支撑,促进数据中台标准层由数据资源管理局完全自建向部门主建、数据资源管理局核验融合的方式转变;夯实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数据质量,丰富落地市级跨部门、跨领域和各级政务部门内部数据应用场景,实现“一脑赋能、数惠全城”。本项目市直单位数据一级治理部分先行开展8家市直单位的一级数据治理和部门数仓建设,明确数仓建设的标准和内容,初步构建城市级的数据治理体系,并依托超脑数据中台构建为全市数据资产管理、统计、测算、预测提供聚合后数据源的数据一本账数仓;依托城市超脑数据中台建立部门数仓管理平台,支持各部门的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应用全过程管理,实现基于数据一本账数仓的数据一本账资产呈现,为后续全面构建城市级的数据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相关标准:
1. GB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2. GB/T 21062-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标准》;
3. GB/T 2106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
4. GB/T 34960.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5. GB/T 34960.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2部分:实施指南》;
6. GB/T 34960.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3部分:绩效评价》;
7. GB/T 34960.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4部分:审计导则》;
8. GB/T 34960.5-2018《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5部分:数据治理规范》;等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数据异地备份部分硬件设备和软件配置清单
(二)数仓建设及数据治理服务部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其中,数据异地备份部分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运维服务。
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质保
1、要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设备配置三年硬件质保)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二)运维服务要求
1、异地备份部分要求提供自终验通过之日起1年免费运维,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专业的灾备运维团队
灾备运维和管理是个复杂且系统化的工作,不仅需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通力合作还需要各灾备接入单位的相关系统人员参与。
考虑到政务云作为长沙市政务基础设施的重要性,需加强数据备份运维运营保障,以确保备份效果。本项目建成后数据异地备份运维要求实现体系化、持续化保障,协助建设单位研究制定灾备日常管理、应急响应指挥以及协调相关单位的工作机制,并组建灾备运维团队保障日常运维。灾备运维团队中驻场运维人员不少于1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期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2)提供标准运维服务
灾备运维服务包含从灾备制度的制定到灾备流程和规范的建设,以及灾备运维团队的组建及相关工作规范的建立。包括:
灾难风险评估服务:针对当前IT系统、主要业务流程的风险等级及风险等级进行梳理和评估,以针对性的对当前的风险单点提出有效建议和改进措施,帮助提升灾备中心的抗灾能力。
业务影响分析服务: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业务功能依赖的重要信息系统资源、评估特定灾难场景下各种信息系统中断产生的经济损失和非财务因素影响。
灾难策略规划及设计服务:在进行完灾难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服务后,依据灾备中心拓扑结构、系统部署结构和分工、各包的灾难恢复等级、组织团队运维模式、资源需求和建设模式、灾难切换策略等进行相应规划和设计。从而在灾难恢复预案、运行维护支持、技术支持、备用基础设施布局、备用网络系统、备用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多个要素制定相应策略,以满足不同保护要求。
灾备制度设计与管理服务:通过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程,来满足灾备中心的相应管理要求,包括日常运维管理及应急管理。
灾备系统健康状态检查服务:按照灾备系统理性检查标准规范,每月汇总,每日更新并记录。
灾备系统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服务:每周进行并根据扫描出来的问题进行修复。
灾备应急管理服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总体预案,明确故障分类、事件级别、预案的启动和终止、事件的上报等,按照风险评估所发现的风险建立分项预案,并定期组织灾难恢复演练,对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对测试、演练和执行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灾备培训服务:提供定期培训,通过培训和实战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相应的维护经验。
3)服务交付物
服务交付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本项目试运行期为3个月,运维服务期为1年。在运维期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提供产品升级(包含但不限于浏览器升级,操作系统升级,数据库升级,中间件升级等)及运行维护服务,要求常驻服务人员≥8人(其中异地备份部分至少2人,数据治理部分至少6人),服务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数据治理或开发相关工作经验,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平台日常报表处理、应急事件的处理、平台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数据库备份、应用系统的日常操作、应答、安全防护等。每季度出具运维报告,对运行事故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问题整改报告。
3、本次项目所依存的数据标准会持续更新,供应商须承诺运维期内,对数据产品进行相适应的维护和调整,以提高其质量;运维期后的维护和调整,采购人另行依程序采购。
4、要求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技术问答,产品使用、产品问题处理等,反馈并在采购人或使用人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提供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并能够在采购人或使用人指定的重要日期(如自动化重要功能上线、年终决算、重大节假日、重点保障)提供现场保障。
5、全部或部分业务中断或数据错误时,除现场支持人员外,需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协同解决,且需工作时间2小时内到场,非工作时间4小时内到场,全年因应用系统缺陷导致的业务中断不得超过8小时,对较严重的功能缺陷或性能问题,解决时间不多于1个自然月。
6、为保障城市超脑异地备份与市直单位数据一级治理项目的运维保障工作,需加强对项目服务提供方的考核,项目中标后,由采购人制定具体运维考核办法及细则,并列入合同组成部分,采购人将按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三)培训要求
人员培训应采用现场集中、具体技术人员的技能培训提供现场咨询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供定期培训,在运维期内需提供至少2次现场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和实战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相应的维护经验。
1、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投标人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及相关安排必须与用户单位协商,在征得用户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所需的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3、由于系统涉及到的业务人员数量多、范围较广,因此在实施培训阶段,投标人应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分步的组织培训工作;对于其他未能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应整理相应的资料放在网站上供下载学习。从而实现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各类人员全面展开实施培训工作。
4、投标人应组织系统使用人员对应用系统中不同角色进行分角色培训,不同角色操作系统的界面和功能各不相同,针对角色的培训方便对系统操作的掌握。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培训。为了使系统管理维护人员能对系统安装、应用及维护和故障的处理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各阶段为系统管理员安排有针对性的软件系统培训。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20号)、《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号)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1、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
2、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等保测试、软件测试、密码应用评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第三级标准;
2)项目验收前,中标单位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应以存储介质提交项目全套软件产品以及配套的文档,提交应属于采购人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系统源代码。
3、中标单位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具体验收方法按照长沙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
4、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达到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若有该等标准规范)。
6、符合本章的其他有关要求,达到采购人的采购目的。
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
七、其他要求:
部署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系统的部署及实施,在安装、部署和调试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做好安装、部署和调试记录。
2、系统部署、上线完成后,按照《初步设计方案》中明确的所有功能以及性能指标进行逐一测试。包括阶段性测试、终验测试、安全测评。测试结果均应得到采购人认可,并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1)阶段性测试:中标供应商完成相应系统的单元测试及系统测试,系统部署、上线后,提交测试报告,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
(2)终验测试:试运行期结束后,根据终验测试方案进行测试,现场提交测试报告,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
(3)安全测评:试运行期结束后,对项目中软件进行安全测评,提供安全测评报告。
3、项目完成后,需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数据异地备份部分
为保障长沙市城市超脑中心数仓和政务云(含一期、二期)市直各单位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可靠地恢复问题故障点的数据,结合我市已在郴州东江湖建立了政务云数据异地容灾的基础,通过摸底调研城市超脑和政务云上核心数据的情况,同步考虑未来两年的数据增长情况,开展高效可行的数据异地备份项目建设。在已建设的数据异地容灾的基础上充分利旧,通过本地缓存的技术路径实时异地备份城市超脑中心数仓和市直各单位核心业务数据;建设统一备份管理平台,,开发相关API接口与数据中台、统一云管平台、统一运管平台、统一网管平台等平台对接,一是实现对所有备份资源、节点、任务的统一调度管理;二是实现对所有备份数据的分类分级展示,满足全面管理、及时预警、实时采集的要求;三是建立可靠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二)数仓建设及数据治理部分
创新数据治理模式,在城市超脑数据中台已构建的数据治理体系基础上,通过压实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的一级数据治理和应用的责任,形成“1+9+N” (即一个中心数仓+九个区县(市)数仓+N个部门数仓)的部门数仓和中心数仓并行的治理格局,构建具有长沙特色的城市级数据治理体系。将部门数据治理作为数据中台治理体系的基础延伸和重要支撑,促进数据中台标准层由数据资源管理局完全自建向部门主建、数据资源管理局核验融合的方式转变;夯实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数据质量,丰富落地市级跨部门、跨领域和各级政务部门内部数据应用场景,实现“一脑赋能、数惠全城”。本项目市直单位数据一级治理部分先行开展8家市直单位的一级数据治理和部门数仓建设,明确数仓建设的标准和内容,初步构建城市级的数据治理体系,并依托超脑数据中台构建为全市数据资产管理、统计、测算、预测提供聚合后数据源的数据一本账数仓;依托城市超脑数据中台建立部门数仓管理平台,支持各部门的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应用全过程管理,实现基于数据一本账数仓的数据一本账资产呈现,为后续全面构建城市级的数据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相关标准:
1. GB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2. GB/T 21062-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标准》;
3. GB/T 2106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
4. GB/T 34960.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5. GB/T 34960.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2部分:实施指南》;
6. GB/T 34960.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3部分:绩效评价》;
7. GB/T 34960.1-2017《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4部分:审计导则》;
8. GB/T 34960.5-2018《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5部分:数据治理规范》;等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数据异地备份部分硬件设备和软件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据保护一体机 | | | |
1.1 | 数据保护一体机(本地) | 4U机架式一体化设备,≥2颗2.4GHz 国产处理器和128GB基本内存、≥2个万兆光纤以太网口,≥2个2.5寸 240G SSD作为系统盘,支持≥36个硬盘插槽;每节点硬盘裸容量≥288TB,可用容量≥224TB;支持对不限制数量的数据库,文件,虚拟机等数据接入进行保护.支持集群部署模式.能自动将受故障影响的备份任务分配到正常工作的备份节点上执行.支持任务自动负载均衡给不同的备份节点,配置三年硬件质保和原厂运维服务。 | 3 | 台 |
1.2 | 数据保护一体机(异地) | 4U机架式一体化设备,≥2颗2.4GHz 国产处理器和128GB基本内存、≥2个万兆光纤以太网口,≥2个2.5寸 240G SSD作为系统盘,支持≥36个硬盘插槽;每节点硬盘裸容量≥288TB,可用容量≥224TB;支持对不限制数量的数据库,文件,虚拟机等数据接入进行保护.支持集群部署模式.能自动将受故障影响的备份任务分配到正常工作的备份节点上执行.支持任务自动负载均衡给不同的备份节点,配置三年硬件质保和原厂运维服务。 | 3 | 台 |
2 | 统一备份管理平台 | 国产化自主研发管理平台,负责对整体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展示,系统管理员可统一分配和管理灾备资源系统; 支持管理员面向租户统一制定和派发灾备策略,支持租户自建和应用灾备策略; 支持对管理员提供灾备平台全局运行情况概览(资源用量、数据中心拓扑等); 支持对管理员提供备份系统灾备业务情况(备份成功率、备份数据量、备份保护覆盖范围等)的可视化报表; 支持对备份系统的定时数据保护、实时数据保护、副本数据管理等任务状态、任务执行详情等运行情况监控; 支持以邮件告警的方式,针对于灾备系统的平台运行异常情况、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等等信息及时通知管理员; 支持平台管理人员与云平台租户与通过不同的账户分管各自的备份客户端和备份任务.可以设置多种管理员角色适应运维管理,审计以及安全性需求; 实现统一备份管理平台与统一运管平台、统一网管平台、统一云管平台、统一日志分析、安全管理平台、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数据汇聚平台、密码应用服务平台对接。 | 1 | 套 |
(二)数仓建设及数据治理服务部分
序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部门数仓管理平台 | 依托长沙市城市超脑的数据中台能力,建设面向部门数仓及其数据治理情况的统一管理平台,实现部门数据汇聚、标准化处理、质量检测、加工融合的全过程管理和部门数仓建设管理及呈现,实现基于数据摸底调研的数据一本账管理,提供相应管理需要的统计分析报表、结果展现大屏功能。 | 1 | 项 |
2 | 部门数据治理服务 | 实施市直单位(8家)数据一级治理服务,全面梳理部门业务系统和数据库表,通过对数据资源进行质量整改、标准化处理、加工融合,建设部门汇聚库、部门标准库、部门应用库,并将建设成果同步到超脑数据中台;依托超脑数据中台构建为全市数据资产管理、统计、测算、预测提供聚合后数据源的数据一本账数仓;依托城市超脑数据中台建立部门数仓管理平台,支持各部门的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应用全过程管理,实现基于数据一本账数仓的数据一本账资产呈现;对具有在建项目的部门、具有新建项目的部门、自有资金建设数仓部门,本期项目提供数仓建设及数据治理咨询服务。 | 1 | 项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其中,数据异地备份部分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运维服务。
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质保
1、要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设备配置三年硬件质保)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二)运维服务要求
1、异地备份部分要求提供自终验通过之日起1年免费运维,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专业的灾备运维团队
灾备运维和管理是个复杂且系统化的工作,不仅需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通力合作还需要各灾备接入单位的相关系统人员参与。
考虑到政务云作为长沙市政务基础设施的重要性,需加强数据备份运维运营保障,以确保备份效果。本项目建成后数据异地备份运维要求实现体系化、持续化保障,协助建设单位研究制定灾备日常管理、应急响应指挥以及协调相关单位的工作机制,并组建灾备运维团队保障日常运维。灾备运维团队中驻场运维人员不少于1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期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2)提供标准运维服务
灾备运维服务包含从灾备制度的制定到灾备流程和规范的建设,以及灾备运维团队的组建及相关工作规范的建立。包括:
灾难风险评估服务:针对当前IT系统、主要业务流程的风险等级及风险等级进行梳理和评估,以针对性的对当前的风险单点提出有效建议和改进措施,帮助提升灾备中心的抗灾能力。
业务影响分析服务: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业务功能依赖的重要信息系统资源、评估特定灾难场景下各种信息系统中断产生的经济损失和非财务因素影响。
灾难策略规划及设计服务:在进行完灾难风险评估和业务影响分析服务后,依据灾备中心拓扑结构、系统部署结构和分工、各包的灾难恢复等级、组织团队运维模式、资源需求和建设模式、灾难切换策略等进行相应规划和设计。从而在灾难恢复预案、运行维护支持、技术支持、备用基础设施布局、备用网络系统、备用数据处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多个要素制定相应策略,以满足不同保护要求。
灾备制度设计与管理服务:通过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程,来满足灾备中心的相应管理要求,包括日常运维管理及应急管理。
灾备系统健康状态检查服务:按照灾备系统理性检查标准规范,每月汇总,每日更新并记录。
灾备系统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服务:每周进行并根据扫描出来的问题进行修复。
灾备应急管理服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总体预案,明确故障分类、事件级别、预案的启动和终止、事件的上报等,按照风险评估所发现的风险建立分项预案,并定期组织灾难恢复演练,对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对测试、演练和执行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灾备培训服务:提供定期培训,通过培训和实战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相应的维护经验。
3)服务交付物
服务交付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交付物 | 报告周期 | 服务等级 |
《灾难风险评估报告》 | 每月 | 标准 |
《业务冲击影响分析报告》 | 每月 | 标准 |
《备份策略设计方案报告》 | 每月 | 标准 |
《备份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 | 每月 | 标准 |
《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 | 每月 | 标准 |
《备份系统健康检查报告》 | 每周 | 标准 |
《备份培训方案及检查校验》 | 每月 | 标准 |
《灾难演练预案及结果分析》 | 每季 | 定制 |
《灾难恢复计划预案》 | 每季 | 定制 |
2、本项目试运行期为3个月,运维服务期为1年。在运维期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提供产品升级(包含但不限于浏览器升级,操作系统升级,数据库升级,中间件升级等)及运行维护服务,要求常驻服务人员≥8人(其中异地备份部分至少2人,数据治理部分至少6人),服务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数据治理或开发相关工作经验,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平台日常报表处理、应急事件的处理、平台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数据库备份、应用系统的日常操作、应答、安全防护等。每季度出具运维报告,对运行事故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问题整改报告。
3、本次项目所依存的数据标准会持续更新,供应商须承诺运维期内,对数据产品进行相适应的维护和调整,以提高其质量;运维期后的维护和调整,采购人另行依程序采购。
4、要求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技术问答,产品使用、产品问题处理等,反馈并在采购人或使用人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提供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并能够在采购人或使用人指定的重要日期(如自动化重要功能上线、年终决算、重大节假日、重点保障)提供现场保障。
5、全部或部分业务中断或数据错误时,除现场支持人员外,需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协同解决,且需工作时间2小时内到场,非工作时间4小时内到场,全年因应用系统缺陷导致的业务中断不得超过8小时,对较严重的功能缺陷或性能问题,解决时间不多于1个自然月。
6、为保障城市超脑异地备份与市直单位数据一级治理项目的运维保障工作,需加强对项目服务提供方的考核,项目中标后,由采购人制定具体运维考核办法及细则,并列入合同组成部分,采购人将按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三)培训要求
人员培训应采用现场集中、具体技术人员的技能培训提供现场咨询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供定期培训,在运维期内需提供至少2次现场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和实战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相应的维护经验。
1、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投标人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及相关安排必须与用户单位协商,在征得用户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所需的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3、由于系统涉及到的业务人员数量多、范围较广,因此在实施培训阶段,投标人应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分步的组织培训工作;对于其他未能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应整理相应的资料放在网站上供下载学习。从而实现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各类人员全面展开实施培训工作。
4、投标人应组织系统使用人员对应用系统中不同角色进行分角色培训,不同角色操作系统的界面和功能各不相同,针对角色的培训方便对系统操作的掌握。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培训。为了使系统管理维护人员能对系统安装、应用及维护和故障的处理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各阶段为系统管理员安排有针对性的软件系统培训。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20号)、《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号)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1、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
2、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等保测试、软件测试、密码应用评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第三级标准;
2)项目验收前,中标单位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应以存储介质提交项目全套软件产品以及配套的文档,提交应属于采购人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系统源代码。
3、中标单位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具体验收方法按照长沙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
4、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 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达到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若有该等标准规范)。
6、符合本章的其他有关要求,达到采购人的采购目的。
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
七、其他要求:
部署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系统的部署及实施,在安装、部署和调试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做好安装、部署和调试记录。
2、系统部署、上线完成后,按照《初步设计方案》中明确的所有功能以及性能指标进行逐一测试。包括阶段性测试、终验测试、安全测评。测试结果均应得到采购人认可,并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1)阶段性测试:中标供应商完成相应系统的单元测试及系统测试,系统部署、上线后,提交测试报告,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
(2)终验测试:试运行期结束后,根据终验测试方案进行测试,现场提交测试报告,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字确认。
(3)安全测评:试运行期结束后,对项目中软件进行安全测评,提供安全测评报告。
3、项目完成后,需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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