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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大沥校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加固、消防整改及修复)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01-440605-2024-0015-0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0757-862097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大沥校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加固、消防整改及修复)监理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5-2024-0015-01-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大沥校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加固、消防整改及修复)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标(30分)的企业类似项目获奖情况(3分)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获得过质量类奖项情况:

1、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3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分计算一次得分。

(2)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合同关键页和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获得过质量类奖项情况:

1、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3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同一工程项目,评审以就高计分为原则,不重复计算得分。

(2)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建设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

(3)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如获奖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标(30分)的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9分)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5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助理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

业绩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过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业绩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①本项最高得2分。同一业绩仅计算一次得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2需提供)。

③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④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奖情况: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或表彰)证书或获奖(或表彰)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获得质量类奖项情况:获得市级(或以上)奖项(或表彰)的,得2分;

注:①本项最高得2分。

②须提供获奖(或表彰)证书或获奖(或表彰)正式文件、合同关键页和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③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其他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组人员(1人):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2)监理组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注:①本项最高得4分。拟派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②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本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即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5分):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

业绩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过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业绩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同一业绩仅计算一次得分。

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2需提供)。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企业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④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奖情况: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或表彰)证书或获奖(或表彰)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获得质量类奖项情况:获得市级(或以上)奖项(或表彰)的,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

获奖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建设工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

若为行业协会颁发的还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如获奖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仍不能清晰反映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其他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组人员(1人):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2)监理组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拟派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本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即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代理机构: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

河东中心路9号                             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807室之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757-85780914                     联系方式:0757-86209727

2024年10月12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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