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rfz2023-q-g-0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顾敏晖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娟0512-681369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2
公告正文

关于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RFZ2023-Q-G-03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中
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
(一)投标人需符合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
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证
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
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01 09:30到2023-12-07 16:30
获取方式:1.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 2.通过电子邮件605004946@qq.com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2 13: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2-22 13: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张家港市杨舍镇康乐路4号9号楼618会议室
七、其他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SZRFZ2023-Q-G-030
3、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4、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
二、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微创内窥镜系统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符合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
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证
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
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日09:30至2023年12月7日16:30(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以下所列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若在住所或者生产
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
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7)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请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或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文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邮件资料请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605004946@qq.com。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时一同送达开标地点
(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招标代理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
招标文件后需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已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审核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如需投标人进一
步补充资料、或要求将原件送抵招标代理机构处复核的,投标人应及时予以配合。如相关文件资料审核
不通过或存在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单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12月8日16:3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605004946@qq.com发送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金娟、刘秀萍0512-68136997/18662614146,招标代
理机构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
6.若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
已报名的投标人。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3时00分;
2.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3时00分;
3.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张家港市杨舍镇康乐路4号9号楼618会议室。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敬请留
意!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电子档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档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文件中的所有
内容,电子档含盖章版PDF扫描件文稿,存储在U盘中,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U盘不退还。
八、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740009631
投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本票、汇票或转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2小时前交至招标
代理机构或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拒绝接收。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
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顾敏晖 联系电话:0512—56380291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金娟、刘秀萍 联系方式:0512-68136997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地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康乐路4号
联 系 人: 顾敏晖
电 话: 0512-56380291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 系 人: 刘秀萍、金娟
电 话: 0512-68136997
电 子 邮 件: 6050049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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