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掘进机、巷道修复机、侧卸式装岩机、挖掘式装载机维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2.3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掘进机、巷道修复机、侧卸式装岩机、挖掘式装载机维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掘进机、巷道修复机、侧卸式装岩机、挖掘式装载机维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579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79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04713261826
邮箱:1370762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掘进机、巷道修复机、侧卸式装岩机、挖掘式装载机维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579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79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沈阳威龙亨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乐普矿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22.360000 | 135.800000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90天。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90天。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EBZ135掘进机大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西河煤业有限公司、2020.11.8 2、掘进机大修、山西中阳桃园容大煤业有限公司、2021.3.8 3、掘进机大修、山西高平科兴新庄煤业有限公司、2021.1.6 4、掘进机大修、山西中阳桃园容大煤业有限公司、2020.12.7 5、掘进机大修、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2022.1.8 6、掘进机改造、安阳市主焦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6.9 7、掘进机大修、安阳市主焦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12.18 | 1、掘进机维修项目、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2022.5.25 2、掘进机维修项目、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强煤业有限公司、2021.10.25 3、掘进机维修项目、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有限公司、2021.10.25 4、掘进机维修项目、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南阳坡煤业有限公司、2021.5.7 5、掘进机维修项目、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水泉煤业有限公司、2021.5.7 6、掘进机维修项目、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2021.5.7 7、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掘进机大修项目、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2020.12.10 8、国神集团敏东一矿掘进机大修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2020.10.14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04713261826
邮箱:1370762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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