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琉璃河镇东南召填埋场东侧
  • 公示时间:2023-07-21至2023-08-03
  • 受理时间:2023-07-21
  • 项目概况: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东南召填埋场东侧,建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废弃油脂、粪便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综合利用系统,以及臭气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占地60000m2,处理规模750t/d。
  •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稿).pdf
  • 公众参与说明: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邢磊
  • 联系电话:15910205008
  •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圣洁英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2488
  •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乙26号
  • 传真电话:60342033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11000078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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