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河文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永祎131088410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7
公告正文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400万t/a选厂选别流程工艺完善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400万t/a选厂选别流程工艺完善项目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827.40万元(含税)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矿山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06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0871-6311366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河文
办公电话: 13769148663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许永祎
办公电话: 13108841081 移动电话: 1310884108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400062001001
标段名称: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400万t/a选厂选别流程工艺完善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15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27 09:00
开标地点: 新平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27.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淘洗磁选机、渣浆泵、全磁盘式打捞机等设备,对400万t/a选厂二段弱磁选精矿进行精选提质处理,提高精矿品位。结合目前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的选矿扩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扩能改造完成后,400万t/a选厂生产系统中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品种基本未发生变化,但二段弱磁选精矿量(干重)由可研172.75t/h增加至280t/h以上,本项目设备配置推荐方案为拟采用5台淘洗机、4台渣浆泵、2台打捞机(该推荐方案不作为本项目实施最终设备配置依据,具体设备型号及数量配置由投标人进行优化设计后确定,以满足招标方使用性能及功能验收要求)。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以工程总承包交钥匙方式,按照《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400万t/a选厂选别流程工艺完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玉溪大红山选矿矿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400万t/a选厂产能变化情况进行系统性优化。包括完成本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三同时”预评价专篇设计及报审,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工程、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操作培训、试车、选矿指标考核、工程资料归档、工程结算,配合招标人完成质量验收、档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投标人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技术经济指标、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全面负责,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功能使用性能和选矿工艺技术指标保证值要求的质量合格的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具体详见实际情况。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冶金矿山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无行贿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 3.4.3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2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05 16:51:5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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