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出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22fczz23254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芜湖市鲁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0553-311753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出租公告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芜湖市鲁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项目名称 |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出租 | 标的编号 | N0122FCZZ23254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龙华社区澛港西区。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菜市场 | 所在层数 | 1/4 | ||
租赁面积 | 2,146.27㎡ | 租赁期限 | 租赁期限10年,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算。 | |||
租金支付 方式 | 详见“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装修宽限期 | 详见“出租标的装修改造安排” | 履约保证金及 装修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 装修保证金:人民币700,000.00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详见“出租标的场内原经营户的安排”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 |||||
其他情况 | 1、集贸市场所属建筑为钢混结构,总层数4层,集贸市场位于第1层。目前,集贸市场内现有经营摊位92个、营业用房29间。 2、集贸市场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消防验收等资料。 3、通水、通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6,300,469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华鉴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
租金底价 | 1、出租标的租金底价:10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6,310,000元。 2、意向竞租方报价要求: 意向竞租方的租金报价应大于等于6,310,000元。 3、重要提示: 本项目综合评议中,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10年期租金报价的评分上限为6,500,000元,即如意向竞租方对“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10年期租金报价”大于6,500,000元的,则在综合评议中“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10年期租金报价”的评分仍以6,500,000元计算得分。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芜湖市鲁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19991052B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鲁港新区 法定代表人:魏兵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芜湖市鲁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出租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合法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办事处 | |||||
特别 告知 | 1、经营业态 (1)经营业态为菜市场及配套业态。 (2)本次出租标的用于经营菜市场(经营生鲜、食品类)的面积不得少于总面积的80%,否则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3)配套业态必须报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出租标的装修改造安排 承租方应在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30日内,参考《芜湖市菜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2022修订版)》装修改造标准,向出租方上报出租标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不限于装修布局、设施配套、装修进度时间等),经出租方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出租方有权对方案进行优化,承租方应予以无条件采纳)。 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出租方通知时间最迟不超过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1年内),按照评审通过后的装修改造方案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相关费用及所有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风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在出租标的装修改造完成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申请验收,由出租方会同住建、消防、商务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方仅给予承租方4个月装修宽限期,装修宽限期免收租金。 4、出租标的场内原经营户的安排 承租方竞得本次出租标的后,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对出租标的装修改造前,承租方应继续维持出租标的场内原经营户的经营现状;承租方在对出租标的装修改造期间,由承租方负责协调场地,并在出租方及有权部门审核同意后,对出租标的场内原经营户进行临时过渡安置(包括不限于临时摊位安排、租金收取等),一切以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购菜为原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管理责任及风险、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 出租标的装修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承租方负责将出租标的场内原经营户重新安置入场,重新签订出租标的场内摊位/营业用房分租协议,租金不得高于装修改造后出租标的场内摊位/营业用房的租金评估价值(届时由出租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场内摊位/营业用房的租金标准可每满三年调整一次,承租方如需调整租金标准,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会同有权部门就租金标准调整做出决定;如出租方认为场内摊位/营业用房的分租租金过高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最新评估的场内摊位/营业用房的租金评估价值对场内摊位/营业用房的租金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场内摊位/营业用房分租协议。 5、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 6、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议的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租方时,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租方的运营管理方案、管理业绩经验进行综合评议并评分。 如合格意向竞租方经综合评议,同时符合运营管理方案得分高于12分(含12分)、管理业绩经验得分高于18分(含18分),则该合格意向竞租方直接确定为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如合格意向竞租方经综合评议,未能同时符合运营管理方案得分高于12分(含12分)、管理业绩经验得分高于18分(含18分)等要求,则取消该合格意向竞租方竞租资格,本项目交易不成功。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租方,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租方的运营管理方案、管理业绩经验、租金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评分。 a.意向竞租方综合评议得分排序。 ①参与综合评议得分排序的意向竞租方,其综合评议结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运营管理方案得分高于12分(含12分); 管理业绩经验得分高于18分(含18分); 综合评议结果未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竞租方不得参与综合评议得分排序,并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竞租资格。 ②综合评议得分排序第一的意向竞租方为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当最高得分相同时,按以下方式排序: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意向竞租方排序靠前;若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以较早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竞租方为排序在先者;如仍不能确定最终竞得者,由评委抽签决定。 b.如所有合格意向竞租方均不符合上述a.①的综合评议得分排序条件的,本项目交易不成功。 (3)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应于综合评议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本项目交易不成功。 (4)综合评议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出租标的《项目文件》。 7、交易签约 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装修宽限期免收的租金: (1)装修宽限期免收的租金金额为单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三分之一; (2)承租方完成出租标的装修改造并经出租方验收通过,装修宽限期免收的租金由出租方在承租方应支付的次一个合同年度租金中予以核减。 4、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一次性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装修保证金人民币7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不计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竞租方应具有与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相关的经营范围。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自办理移交之日起,出租标的因承租方原因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且承租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租方若存在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自行承担各项经济、法律风险。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消防验收等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公告中“出租标的装修改造安排”、“出租标的场内原经营户的安排”的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自办理移交之日起,出租标的因承租方原因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价款。 7、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提交的装修改造方案及运营管理方案优于《芜湖市菜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2022修订)》(见《项目文件》,下同)中示范化菜场标准,则须按照优于标准的部分对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进行装修改造及运营管理;如提交的装修改造方案及运营管理方案不及《芜湖市菜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2022修订)》中示范化菜场标准部分(具体由出租方判定),则必须按照《芜湖市菜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2022修订)》中涉及的示范化菜市场标准对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进行装修改造及运营管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不限于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均须向出租方申报升级改造方案,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标的升级改造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所有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风险;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风险防范标识,安全施工。 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须保证出租标的场内监控布局合理,所有通道、摊点全覆盖、无盲区;电线路改造维修,无安全隐患;下水道改造疏通,确保场内排水畅通;新风系统运转正常;须有符合消防要求的独立消防控制室。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须在出租标的场内配备人员至少14人,其中:菜场管理员3人、值班员(晚间)2人、车辆管理员4人、保洁员4人、垃圾清运工1人。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完成重新装修改造后、营业前,承租方须完成消防、环评等相关验收及经营许可手续;针对出租标的的装修改造、配套业态报批、行业审查审批时间,均不涉及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租金交付时点的履行及租金缴纳,也不要求出租方给予任何租金减免及租赁期限的时间延长。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不得对外整体转租出租标的,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内相关摊位/营业用房或相关配套业态区域进行分租,租金收取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且必须将分租协议及台账报送至出租方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利用出租标的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文明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规定合法经营、文明经营、文明管理,积极参与文明市场创建活动,不得采取暴力手段管理市场,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被评为“芜湖市最不干净菜市场”或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承租方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澛港街道菜市场与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见《项目文件》,下同)的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出租方有权按照《澛港街道菜市场与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按年度对承租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对在承租期间的装修改造费用等投入不要求补偿。 20、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21、意向竞租方承诺:如非承租方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的装修改造支出,由出租方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以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2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自行注销承租方关于出租标的相关的一切证照、账户等,结清相关费用,停止以出租标的名义的一切媒体宣传活动,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23、意向竞租方承诺: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2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 ||||
现场展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6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项目文件》),每套报名资料8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有效接收报名文件的前提:递交报名文件前,意向竞租方应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要求签订《竞租登记表》《竞租申请书》《竞租委托协议》,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有权拒绝接收意向竞租方递交的报名文件。 3、递交报名文件:意向竞租方须于2023年12月26日16时30分前(如公告期延长,则办理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出租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在工作时间内(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将报名文件在密封的状态下送达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4、报名文件的送达地址: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报名大厅。 5、意向竞租方已按要求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递交报名文件、办理完毕相关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向意向竞租方出具《竞租申请受理单》。 6、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及内容要求、封装、报送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文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已按相关要求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2)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出租方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 (3)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在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7)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附件:标的照片.rar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方经理(0553-3117538)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3117532)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 |||||
其他 | |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集贸市场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芜湖市鲁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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