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江南、江北片区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一企一策”评估、低效设施现状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00-jitc-c2024-0156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鲁民颉025-832486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全市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一企一策”评估项目 JSZC-320100-JITC-C2024-015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17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ITC-C2024-0156 

项目名称:全市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一企一策”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采购包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0万元;采购包3: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95.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1

江南片区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一企一策”评估项目

80.00万元

2

江北片区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一企一策评估项目

80.00万元

3

低效设施现状评估项目

35.00万元

以上3个标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07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1702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6楼1602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五、开启

时间:2024-07-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

1.1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07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171702

1.3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领取。(1)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套。 (2)供应商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前须前往https://www.jstcc.cn平台(新版)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13696606237)。注册成功后登录https://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的项目编号,点击关注后,线上支付并下载发票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到南京市郑和中路1181702室领取纸质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所需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注册关注,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售价:100.00元/套

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领取采购文件事宜。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1])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3、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石先生

    话:025-8363081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D17

联系人:鲁民颉、潘翰林、姜瑶、陈诚

联系电话:025-832486008324992683307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民颉、潘翰林、姜瑶、陈诚

  话:025-83248600832499268330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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