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一路(渭水一路-渭水十二路)道路管网、照明及交通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YXMJC20249082)
一、采购条件
秦王一路(渭水一路-渭水十二路)道路管网、照明及交通工程监理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经开区管委会财政资金,采购人为西安渭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实行代建制,建设单位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为西安渭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项目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南起北田新街,北至渭水十二路。一是道路工程:新建机动车道11513平方米,辅道21361平方米,人行道铺装约14823平方米;二是交通工程:交通标志牌40个,信号灯37个,标线约3752.2平方米;三是雨水工程:雨水连接管D300mm钢筋混凝土管约343米,双箅雨水口56座;四是电力管沟:1.8*1.8米电力管沟为钢筋混凝土管沟长度约630米,电力排管2*3跟Φ200/14MPP管总长度约218米;五是照明工程:双臂路灯86套,中杆路灯6套;六是绿化工程:乔木、灌木及地被,地被面积约22583.33平方米。
范围:本次竞磋范围为秦王一路(渭水一路-渭水十二路)道路管网、照明及交通工程监理。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竞磋为其中的:(001)秦王一路(渭水一路-渭水十二路)道路管网、照明及交通工程监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登陆招采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zct.xacin.com.cn/)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后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须公对公转账),平台使用费按平台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招采通平台(网址http://zct.xacin.com.cn/),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A座 4楼开标14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招采通平台(网址http://zct.xacin.com.cn/)及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A座 4楼开标14室
七、其他
7.1 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在线注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线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在线开评审。供应商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注册并下载“招采通电脑端软件”。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自行下载并根据《招采通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平台注册、登录等操作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招采通平台服务热线:029-83667800转8008,平台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9时至18时。)
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平台审核、资料上传、购标确认等所需时间,确保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7.3供应商使用“招采通电脑端软件”打开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操作手册提示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CA加密,在截至时间前通过招采通平台进行文件上传递交。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4为顺利招采通线上开评审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贰份。若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7.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再免费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 1 份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保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渭发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渭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渭北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人:罗帅
电 话:15332438977
电子邮箱:77065491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京远项目管理(陕西)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海逸国际A座2202室
联系人:刘小强、薛雯雯、赵子豪
电话:029-89386025
电子邮件:38167942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