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庆安县农村道路(村屯)硬化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2022年庆安县农村道路(村屯)硬化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1206G230410001001
1、招标条件
2022年庆安县农村道路(村屯)硬化工程项目已由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匹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庆安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朗宜(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财政局,现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庆安县农村道路(村屯)硬化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2.2 建设内容:道路建设长度7.025km,涵洞2道,矩形排水设施30道。
2.3 招标控制价:4779774.00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同乐镇同庆村、久胜镇久家村。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3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共172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01月-2023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4月10日20:00时至2022年04月17日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其他事项
8.2.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2.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2.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庆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455-4345030
招 标 人:庆安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庆安县职教中心东厢房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55-4320808
招标代理:中资朗宜(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林兴路2号2栋8单元6层2号
邮政编码:150010
联 系 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451-81025999
电子邮箱:zzlyzt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