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5月至2024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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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信用承诺信息采集工作 | 采购内容:全面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承诺,拓展承诺范围至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技人员、药学人员和零售药店医保药师。向“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推送共享信用承诺信息;主要功能或目标:强化信用承诺数据归集共享。建立健全信用承诺相关制 度,全面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承诺,拓展承诺范围至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技人员、药学人员和零售药店医保药师。向“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推送共享信用承诺信息,提升医保参与主体诚信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推动医保系统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需满足的要求:(一)建立机构、人员库。依托国家医保编码动态维护平台,建立西安市定点医药机构库、医保从业人员库。医保从业人员库包括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技人员、药学人员和零售药店医保药师。 (二)开展线上签订。编订医保定点机构及医保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完成线上填报、签订和采集服务工作,有效解决参与人员多、机构分布广问题,提高签订效率。 (三)数据整理及业务指导。按照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规范要求归集整理信用承诺数据,并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开展信用数据报送、归集、统计、整理。 (四)信用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对接西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采集的信用承诺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平台,确保信用承诺信息及时更新和共享。 (五)信用等级分级管理服务。根据医保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相关政策,提供专业的信用评级服务,通过收集和分析两定医药机构及医保从业人员的医保信用信息,评估其信用状况,并给出相应的信用等级。。 | 30.00 | 2024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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