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安装维护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委托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就2022年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安装维护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1.1招标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
1.2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安装维护框架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1.6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用电与照明公司、路灯所资金,已落实。
1.7预计采购总金额:人民币2476 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承包商进行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安装维护的施工。本项目共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仅限于建筑业、工业小微企业进行竞标,第二、三标段不限竞标企业类别。
2.2招标范围:
(一)投标报名要求
本项目共3个标段,共设6名中标人,各投标人只能成为其中1个中标人,不可兼中。第一标段仅限于建筑业或工业小微企业进行竞标,小微企业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小微企业声明函》(注: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为准),第二、三标段建筑业或工业小微企业、中型及以上企业(不限行业类别)均可参与竞标。本项目要求建筑业或工业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报名和投标,中型及以上企业(不限行业类别)投标人须同时参与第二、三标段的报名和投标,建筑业或工业小微企业按项目编制 1 份投标文件(同时适用于3个标段),中型及以上企业(不限行业类别)按项目编制 1 份投标文件(同时适用于第二、三标段),投标截止时间止,标段一投标人不得少于4个,标段二投标人不得少于5个,标段三投标人不得少于3个。
(二)标段区域划分
标段区域划分具体如下:
1.第一标段:广州市西北部区域路灯、设施安装维护采购,范围:招标人设施管辖区域内的荔湾区、白云区和海珠区南洲街道及周边的路灯设施的安装维护;招标人承接的其他施工项目(不限于本标段区域)。本标段设2名中标人,仅限小微企业参与竞标,按综合评分排名,本标段第1名中标人,中标比例55%,本标段第2名的中标人,中标比例45%。
2.第二标段:广州市东南部区域路灯、景观设施安装维护采购,范围:招标人设施管辖区域内的越秀区、天河区和海珠区(南洲街道及周边除外)、内环路、东南西环的路灯设施的维护安装维护;招标人承接的其他施工项目(不限于本标段区域)。本标段设3名中标人,按综合评分排名,本标段第1名中标人,中标比例40%,第2名和第3名的中标人中标比例均为30%。
3.第三标段:广州市高杆灯设施安装维护采购,范围:招标人设施管辖区域内的高杆灯设施的安装维护;招标人承接的其他施工项目(不限于本标段区域)。本标段设1名中标人,中标比例为100%。
(三)标段区域设备清单及计划采购金额
序号 |
标段名称 |
区域 |
灯数 |
灯杆数量(万基) |
线材长度(公里) |
架空悬挑灯 (万盏) |
开关箱 |
高杆灯 |
计划采购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 |
荔湾区、白云区和海珠区南洲街道及周边 |
8.4 |
4.20 |
5040.00 |
2.43 |
881 |
836 |
其中路灯管理所约60万,用电与照明公司约776万 |
|
2 |
第二标段 |
越秀区、天河区和海珠区(南洲街道及周边除外)、内环路、东南西环 |
13.50 |
5.30 |
6360.00 |
2.90 |
1047 |
1446 |
其中路灯管理所约1207万,用电与照明公司约2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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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标段 |
全市范围 |
0.00 |
0.00 |
0.00 |
0.00 |
13 |
566 |
194 |
其中路灯管理所约133万,用电与照明公司约61万 |
注意事项:
1、建筑业或工业小微企业按项目编制 1 份投标文件(同时适用于3个标段),并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3个标段同时上传递交该投标文件,且3个标段的平台操作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2、中型及以上企业(不限行业类别)按项目编制 1 份投标文件(同时适用于第二、三标段),并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个标段同时上传递交该投标文件,且2个标段的平台操作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3、中标人需与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分别签订框架合同。
2.3承包方式:
1.中标人按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规定标准,包工、部分包料、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按时保质完成招标人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以工单形式由招标人进行布置和确认。工作任务完成后,中标人的工作结果经招标人进行安全评估,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后,方可进行结算。
2.在标段区域内,中标人对招标人管理的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注:第一、二标段为路灯、景观设施,第三标段为高杆灯设施),报刊亭、公交候车亭、通讯设施、交通设施接电设施进行巡查、检测、调试、安装、修复、清洗、值班、值守、抢修、统计、缺陷处理、设施检查、补漆、零散加灯、小修、施工报批报建、防盗巡查、GIS设备信息现场数据更新、完(竣)工资料编制、电子化移交资料编制等工作。
3.不限于标段区域内,中标人对招标人承接的专项修复、安全隐患改造、设备迁改、新装建设等其他施工项目进行施工安装、完(竣)工资料编制、电子化移交资料编制等工作。
4.结算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出现以下情况,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区域和设施数量调整,因调整导致合同预计采购金额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因上级照明管理机构工作部署,导致标段区域发生变化;
(2)因新接收设施或其他原因,导致标段区域内的实际设施数量发生变化。
6.标段区域内乙方对甲方管理的路灯设施、(景观设施)、高杆灯设施,报刊亭、公交候车亭、通讯设施、交通设施接电设施进行巡查、检测、调试、安装、修复、清洗、值班、值守、抢修、统计、缺陷处理、设施检查、补漆、零散加灯、小修、施工报批报建、防盗巡查、GIS设备信息现场数据更新、完(竣)工资料编制、电子化移交资料编制等工作的结算,甲方按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定价一次支付给乙方。甲方承接的(不限于标段区域内)专项修复、安全隐患改造、设备迁改、新装建设等其他施工项目,乙方需在建设方(业主)完成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项目结算,结算经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最高不超过结算审定价的80%款项,剩余款项待建设方(业主)完成对甲方的结算审核后支付。
2.4招标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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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总公司(总所)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 |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
非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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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19-2020年内连续2年的公司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1年的公司无须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2年的公司须提供不少于1年的已有的财务审计报告)。 |
2 |
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需出具《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为准。(《小微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模板填写) |
3 |
具备承修、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承包资质。 |
4 |
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5 |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
具备维护类或工程类的业绩:2019年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或正在实施评价良好的维护类或工程类的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 |
人员资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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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法人代表持有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A类)或安监局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
2 |
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1人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的在册人员。 |
3 |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应至少持有以下证书之一:建设厅考核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C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督导员、安全主任资格证。 |
4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需9名及以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的在册员工,并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或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
5 |
除电工外,投标人须委派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流动起重机司机(或起重机司机)”作业人员证的企业在册员工参与施工,每种至少1人。 |
6 |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在项目合同签订的1个月内为参与本项目的全部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投标人员工参与本项目施工,其个人工伤保险需在有效期内。 |
7 |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在册员工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对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费征收机构发布的减免执行期证明文件,或相关税务部门对投标人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的确认证明文件。减免期以外的,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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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建筑业或工业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报名和投标,中型及以上企业(不限行业类别)投标人须同时参与第二、三标段的报名和投标,各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注明对自己所投标段中标的优先选择次序。 |
2 |
投标人须自有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及以上的货车不少于1台、自有或租用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及以上作业高度不低于13米的高空作业车不少于1台,并承诺投入本项目使用;能自行办理和持有广州市交警部门核发的施工作业车辆通行证照。要求:(1)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含标注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及以上页)、在交通部门官方网站(http://gd.122.gov.cn)中该车辆所有人的信息截图,汽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否则视作无效。(2)投标人租用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含标注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及以上页)、在交通部门官方网站(http://gd.122.gov.cn)中该车辆所有人的信息截图和车辆租凭合同扫描件。信息截图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租凭合同的车辆出租人,车辆租凭合同的车辆租用人为投标人,车辆行驶证、车辆租凭合同及信息截图的车辆号牌须一致。否则视作无效。 |
3 |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老五区(越秀、天河、白云、荔湾、海珠)范围内设有独立办公场地(包括仓库、停车场地和办公场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为本项目配置足够的生产工器具、仪表仪器、安全工作器具。 |
5 |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为参与本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配备足够的个人生产工器具、安全防护工器具。 |
6 |
投标人成为中标人后须承诺:遵守《广州供电局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全部规定,愿意配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开展施工安全资质审查,同意施工安全资质审查证明作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选择承包商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意安全惩处管理的内容、标准,同意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招标人每年发布的承包商安全惩处统计分析报告作为评标参考指标。 |
7 |
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乙方(中标人)负责的由甲方(招标人)定义的特级道路、一级道路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率为98%,亮灯率不低于99%,市区其他道路的亮灯率不低于96%。因乙方工作原因,发生考核不达标事件,按照《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承(分)包商资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用电〔2021〕74号)的要求处理。(如有新修编的工作指引按照新修编的执行)。根据道路的重要程度,将道路分为特级道路、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具体如下: 1、特级道路清单 东风路、二沙岛、马场路、海清路、海风路、海月路、临江大道、人民公园一带(吉祥路、连新路等)、法政路、黄埔大道(至科韵路)、新港路、科韵路、汇景北路、新河浦一带、广州大道中(广州大桥至天河立交路段)、磨碟沙隧道、东濠涌高架桥、达道路、农林东路、福今路、三育路、保利天悦周边(阅江路、宸悦路、喧悦西街、喧悦东街、昭悦路、仁瑞大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再滚动调整。 2、一级道路清单 德政路、小北路、越秀北路、环市路、寺右新马路、解放路、东湖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花城大道、金穗路、天河路、天河北路、猎德大道、冼村路、华夏路各车行隧道、沿江路、滨江路、阅江路、中山路、新滘路、广州塔及会展中心周边(阅江路、会展路、艺苑路)、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北、机场路、广园路、同泰路、白云大道、大金钟路、中山大道(至科韵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再滚动调整。 3、二级道路:特级、一级道路以外的道路。 |
8 |
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人须遵守《路灯管理所养护维修工作任务单使用工作指引》(广供电路〔2019〕86号)、《路灯管理所施工承包商年度履约评价工作指引(2020版)》(广供电路〔2020〕39号)、《路灯管理所照明设备设施巡视管理工作指引》(广供电路〔2020〕74号)和《路灯管理所养护维修项目工作量核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广供电路〔2020〕79号)、《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承(分)包商资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用电〔2021〕74号)、《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养护维修工作任务单使用工作指引》(广州用电〔2021〕73号)、《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照明设备设施巡视管理工作指引》(广州用电〔2021〕73号)、《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养护维修项目工作量核查管理工作指引》(广州用电〔2021〕73号)(如有新修编的工作指引按照新修编的执行) |
9 |
乙方(中标人)的施工人员须自备能安装由甲方提供的运维APP软件的移动通讯设备,并按甲方要求以运维APP软件开展工作。 |
10 |
乙方(中标人)须按招标人(甲方)要求,开展设备巡视工作,以利于及时发现设备被盗、设备异常、设备缺陷和设备故障,及时组织修复,减少甲方损失。 |
备注:
1.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无须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间:2022年03月0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03月15日16时30分00秒
4.3获取招标文件流程: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待招标代理机构受理确认通过后才可下载招标文件。
4.4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须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2)小微企业声明函(模板)。(建筑业或工业小微企业报名时需填写)
备注:以上资料均盖章、签名,并彩色扫描生成PDF文件后进行上传。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5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6本项目按 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要求”报名。
4.7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项目为单位递交。(1、建筑业或工业小微企业按项目编制 1 份投标文件(同时适用于3个标段),并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3个标段同时上传递交该投标文件,且3个标段的平台操作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视为投标无效处理。2、中型及以上企业(不限行业类别)按项目编制 1 份投标文件(同时适用于第二、三标段),并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个标段同时上传递交该投标文件,且2个标段的平台操作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2年03月09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9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2年03月29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电子化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陆“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插入本单位合法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签名。
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怡滨大厦
联 系 人: 蓝工
电 话: 139022381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88-190号南方投资大厦12层1201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15017511249
九、附件
F1: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F2:小微企业声明函(模板)。
招标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9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严肃招标采购过程的纪律,杜绝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发生,保护招标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实际,制定此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参与广州供电局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总则
本规范由广州供电局供应链部负责组织实施,供应链部、监督部、审计部及法规部负责我局招标投标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我局招标服务机构负责具体执行业务。
一、在作出投标人行为处罚及记录决定时,应当做到: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规范准确;
(二)正确行使处理规定,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处罚;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效果,既要对违规行为的投标人进行处罚及记录,也要及时警告提醒,纠正违规行为;
(六)按规定维护投标人享有的合理权利,不得拒绝投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
二、参加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以公平、公正、自愿为原则,与我局签订《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严格按照承诺书的要求约束自身的投标行为,并同意本规范的所有内容。
三、招标采购服务机构应当将本规范的有关投标人违反规定及相关要求的事项,处罚的条件、依据、程序以及期限,投标人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四、招标采购服务机构应当在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便于投标人查阅本规范,查询投标人不规范行为处分等情况。
投标人行为管理
所有参与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当自本规范发布之日起,在每次参与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前,按本规范要求签订《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详细内容见附录1)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意本规范的投标人违规行为记录及处罚措施,并及时予以纠正。
一、本规范的投标人违规行为记录及处罚措施按记分方式处理,投标违规行为计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月1日零点上一年度累计扣分自动冻结,扣分记录不再纳入次年进行统计。
二、依据投标人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三种。其中行为特别严重、影响非常恶劣的,则额外延长处罚周期,最长为36个月。
三、对投标人的违规行为,教育与记分同时执行,如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则另行执行。
四、投标人一次有两个或以上违规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五、投标人不认同广州供电局的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的,应当在收到处罚通知书后的十个自然日内,向广州供电局供应链管理部申请复议,经我局供应链管理部、监督部、审计部及法规部商议后准予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理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投标人申诉理由应明确,并附充分的证明材料,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六、投标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招标采购服务单位应立即停止接受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申请;已/拟中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禁止参加我局的招标采购活动。
七、投标人收到我局关于停止投标行为处罚通知书后,接受招标人的约谈,并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禁入期结束后,投标人完成整改的,记分自动清除,恢复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拒不整改、不接受面谈的,应取消其在我局的投标人资格直至处罚决定撤销为止。
八、投标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记分予以清除,相关行为将记录在案,并作为广州供电局招标采购活动的参考依据。
附则
本规范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供应链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附录1:《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供电局招标投标活动,严肃招标采购过程的纪律,杜绝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发生,保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我承诺在参加广州供电局采购活动中遵守《广州供电局投标人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若违反相关的规定,自愿接受广州供电局的处罚。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投标人行为扣分规定》
序号 |
扣分措施 |
违规行为 |
禁止投标时长 |
1 |
一次记12分 |
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 |
12-36个月 |
2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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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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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篡改许可证件的许可范围、等级或有效期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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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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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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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隐瞒受到的行政处罚、违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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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实质性条款和重要技术参数进行虚假响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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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建设施工的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非本单位人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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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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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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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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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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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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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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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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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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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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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包含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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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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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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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包含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错误或者打印错误雷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文件的格式完全一致的,属于某一投标人特有的业绩、标准、编号、标识等在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同时出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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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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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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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资质证书、印章出借给他人用于串通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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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招标以及后续项目履约已造成影响或存在潜在风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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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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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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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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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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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以任何形式搜集招标、评标机密,干扰招标、评标活动的。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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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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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人资质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做出说明,对中标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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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不配合招标人调查,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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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包括在投标文件中,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后进行响应等情况。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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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一次记6分 |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未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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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经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核实,恶意畸高畸低报价,存在恶意报价的投标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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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标公示发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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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人在参与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标书的,文件资料与投标人登记时的信息存在缺漏或不一致现象的,内容涉及隐瞒事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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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一次记3分 |
投标人违反开标现场纪律,扰乱开标会场秩序的。包括:占据开标场所,妨碍正常招投标程序进行的;煽动滋事的;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的;故意损坏开标场所设施的;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但投标截止时间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放弃投标的;其他违反开标会现场纪律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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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或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而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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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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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投标人没有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回收投标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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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人在规定的澄清时间外仍提出澄清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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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或拖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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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投诉或异议经核实不属实,招标人认定性质恶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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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符合采购文件中(建筑业、工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2021年度,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建筑业、工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