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云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8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qt202407201
预算金额1898万元
招标公司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557-253302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初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圆圆15555710811
中标公司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1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云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202407201
二、项目名称: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云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国盾量子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S02号楼(联合体成员:宿州市高新区拱辰路8号、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道交兴功路华为云数据中心)
中标(成交)费率:94.90%(约18980000.00元)
评审得分:89.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飞(组长),梁西陈,徐海涛,周琳,王璐鑫,虎号,凌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7.1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初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环中心9栋1506室,联系电话:1555571081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互联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7-2533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初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环中心9栋1506室
联系方式:1555571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圆圆、娄龙进
电 话:0557-2533020、15555710811
一、项目编号:EP-SZQT202407201
二、项目名称: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云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国盾量子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S02号楼(联合体成员:宿州市高新区拱辰路8号、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道交兴功路华为云数据中心)
中标(成交)费率:94.90%(约18980000.00元)
评审得分:89.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云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能力:基础设施资源服务、支撑软件资源服务、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应用部署迁移服务、运行保障服务等。 服务要求:云平台和网络应满足《城市云安全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GW0013—2017)、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三级(含)以上要求。对于核心业务,应达到GB/T20988-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四级要求,实现部分应用级容灾保护;对于其他非关键性业务达到三级要求,实现数据级容灾保护。同时应满足《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31167-2014)、及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本期云建设总体说明及要求是采购人对投标人提出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可进行优化,具体投标方案中的功能、性能可优于本要求。在国家或安徽省、宿州市出台相关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标准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飞(组长),梁西陈,徐海涛,周琳,王璐鑫,虎号,凌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7.1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初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环中心9栋1506室,联系电话:1555571081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互联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7-2533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初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环中心9栋1506室
联系方式:1555571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圆圆、娄龙进
电 话:0557-2533020、155557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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