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维护情况检查及考核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5月。(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电汇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合同期满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
三、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排水设施(管网、泵站)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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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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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巡视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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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渠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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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渠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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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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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与运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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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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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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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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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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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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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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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水设施(管网、泵站)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检查项目以《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试行)》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对2024年市政排水设施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测,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工作范围:排水管网长度3603.38公里,泵站100座。其中,浑南区管网长度1119.81公里、泵站39座;苏家屯区管网长度277.72公里、泵站13座;大东区管网长度624.86公里、泵站5座;和平区管网长度585.58公里、泵站3座;沈河区管网长度574.39公里、泵站4座;排水集团南部泵站分公司管网长度227.34 公里、泵站36座;排水集团抢险公司管网长度公里193.26公里。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现场管理
按照要求对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报告。
1、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质量进行检查。
2、检查各维养单位设施养护制度落实情况;审查维护单位的维修养护进度计划,并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严重滞后的,要求采取调整措施立即整改,并向市水务局汇报。
2)技术咨询
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完善全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城市泵站管理工作导则》、《沈阳市城市排水管渠管理工作导则》、《沈阳市排水管理手册》以及运行责任制、公示牌、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等制式文档。
2、对重点、难点排水维护方案进行技术指导。
3、配合市水务局审查维护单位月维护资金计划、年度维护资金计划,监督区级维护资金落实、使用情况,发现严重偏差时,及时向市水务局汇报,并给出调整措施建议。
3)专业检测
通过声呐、潜望镜、水下机器人等专业检测设备对各地区已完成的维修养护管渠进行专业检测及评估,及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指定部位检测。每区每月至少抽检12个点位,每个点位至少检查一空(40-50m),并形成管线检测报告。
4)应急处理
对突发性事件及安全隐患,配合市水务局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形成应急事件分析报告、安全隐患处置建议。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3)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试行)
(4)《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5)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对管线及泵站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测,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成果要求:供应商中标后,要按照采购人及工作需求,上报实施规划,实施细则。针对排水设施维护各地区各实施单位形成周报告、月报(包括检查问题跟踪整改报告等)、季报、年度总结,每月按地区进行档案汇总,要求目录清晰,年度按照地区分类形成专题档案。总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形成相关论文或者课题一篇。报告份数满足采购人需求。
其他要求:防汛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指定部位进行检查检测,检查检测频次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派代表1-3人常驻采购人处办公,专门负责内业资料整理,采购人仅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5月。(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电汇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合同期满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
三、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排水设施(管网、泵站)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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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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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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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巡视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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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渠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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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渠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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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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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与运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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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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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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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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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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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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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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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水设施(管网、泵站)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检查项目以《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试行)》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对2024年市政排水设施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测,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工作范围:排水管网长度3724.06公里,泵站77座。其中,沈北新区管网长度1108.22公里、泵站10座;经开区 管网长度724.15公里、泵站22座;皇姑区管网长度513.84公里、泵站1座;于洪区管网长度 703.36公里、泵站12座;铁西区管网长度424公里、泵站1座;排水集团北部分公司管线长度250.49公里、泵站31座。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现场管理
按照要求对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报告。
1、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质量进行检查。
2、检查各维养单位设施养护制度落实情况;审查维护单位的维修养护进度计划,并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严重滞后的,要求采取调整措施立即整改,并向市水务局汇报。
2)技术咨询
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完善全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城市泵站管理工作导则》、《沈阳市城市排水管渠管理工作导则》、《沈阳市排水管理手册》以及运行责任制、公示牌、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等制式文档。
2、对重点、难点排水维护方案进行技术指导。
3、配合市水务局审查维护单位月维护资金计划、年度维护资金计划,监督区级维护资金落实、使用情况,发现严重偏差时,及时向市水务局汇报,并给出调整措施建议。
3)专业检测
通过声呐、潜望镜、水下机器人等专业检测设备对各地区已完成的维修养护管渠进行专业检测及评估,及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指定部位检测。每区每月至少抽检12个点位,每个点位至少检查一空(40-50m),并形成管线检测报告。
4)应急处理
对突发性事件及安全隐患,配合市水务局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形成应急事件分析报告、安全隐患处置建议。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3)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试行)
(4)《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5)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对管线及泵站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测,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成果要求:供应商中标后,要按照采购人及工作需求,上报实施规划,实施细则。针对排水设施维护各地区各实施单位形成周报告、月报(包括检查问题跟踪整改报告等)、季报、年度总结,每月按地区进行档案汇总,要求目录清晰,年度按照地区分类形成专题档案。总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形成相关论文或者课题一篇。报告份数满足采购人需求。
其他要求:防汛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指定部位进行检查检测,检查检测频次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派代表1-3人常驻采购人处办公,专门负责内业资料整理,采购人仅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