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州市北污水厂迁建工程 已由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2308-330502-04-01-76936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州环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9085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3214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 87888.2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1545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出水管网、污水厂箱体顶部物流园区及配套道路建设。污水厂土建部分和配套进出水管网按照 12万吨/日一次建设,污水厂设备分期安装,其中一期安装设备规模 8 万吨/日。污水管网总长约 3.3 公里,其中进水管网 1.7 公里,尾水排放管网 1.6 公里。地上箱体面积 50653.7平方米,物流厂房面积 35969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 10305 平方米。配套道路(孤潭路)全长约580米。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湖州市吴兴区,三环北路与三环东路西北侧相交处 。
2.2本次招标范围:湖州市北污水厂迁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二期设备采购除外)工程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本次招标控制价 1128583713.68 元。
2.3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
2.4.1设计质量目标:合格。
2.4.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具备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个;
3.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负责施工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副)施工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增设一名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副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配备副施工负责人的,副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提供)。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副)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副)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1)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3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副)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副)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副)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 12 月 26 日起(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副)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 12 月 2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6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5.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8楼
联 系 人: 毕艳利、苏武杰
电 话: 0572-2557288
邮 箱: 928864217@qq.com
招 标 人:湖州环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后庄村办公楼201室
联 系 人:陈惠强 、胡锶嫄
电 话:0572-2535333
邮 箱:/
9.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