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地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金额
5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5万元
招标公司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上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易彤15569191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喀什地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喀什地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以新水办〔2022〕3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100.0%,项目法人为崔加平,招标人为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伽师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2.项目规模:围绕构建“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用水高效、生态良好、保障有力”的现代化灌排体系,提出到2035年喀什地区灌溉发展的总目标和具体指标,合理提出2025年和2030年灌溉发展的总体思路、规模与布局、建设与管理任务,编制完成《喀什地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任务清单:一是开展实证调查,深入分析农业、粮食、耕地、灌溉等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国家水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全面分析灌溉发展面临的形势;二是围绕粮食及农产品供给、灌排保障、灌溉用水等方面,全面分析灌溉发展的需求,在节水潜力、可发展灌溉土地、灌溉可用水量分析的基础上,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评估灌溉面积发展潜力;三是结合水土资源平衡成果,合理确定灌溉发展目标以及具体指标,确定灌溉发展总体布局与分区发展重点,从大中型灌区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明确主要建设任务;四是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推动前期工作、强化监督考核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五是充分利用灌区水利工程数字化一张图相关成果,有效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高标准农田上图成果,绘制包括灌区及灌溉面积数字化信息的喀什地区农田灌溉面积一张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0825001001 |
《喀什地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
120 |
525.0 |
围绕构建“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用水高效、生态良好、保障有力”的现代化灌排体系,提出到2035年喀什地区灌溉发展的总目标和具体指标,合理提出2025年和2030年灌溉发展的总体思路、规模与布局、建设与管理任务,编制完成《喀什地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任务清单:一是开展实证调查,深入分析农业、粮食、耕地、灌溉等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国家水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全面分析灌溉发展面临的形势;二是围绕粮食及农产品供给、灌排保障、灌溉用水等方面,全面分析灌溉发展的需求,在节水潜力、可发展灌溉土地、灌溉可用水量分析的基础上,开展水土资源平衡分析,评估灌溉面积发展潜力;三是结合水土资源平衡成果,合理确定灌溉发展目标以及具体指标,确定灌溉发展总体布局与分区发展重点,从大中型灌区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明确主要建设任务;四是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推动前期工作、强化监督考核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五是充分利用灌区水利工程数字化一张图相关成果,有效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高标准农田上图成果,绘制包括灌区及灌溉面积数字化信息的喀什地区农田灌溉面积一张图。协助招标人办理审查和批准机构对规划报告的审查和批复,并按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对规划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并通过审查批复。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近五年具有流域规划或灌溉工程规划或灌区规划或总体实施方案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等信息均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上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喀什市克孜都维路201号 | 地 址 | 喀什市中亚商贸城第一城11幢2层S12号 |
邮 编: | 844000 | 邮 编: | 844000 |
联 系 人: | 吴易彤 | 联 系 人: | 龙倩 |
电 话: | 15009986296 | 电 话: | 15569191099 |
传 真: | 0998-2522258 | 传 真: | 0998-2958786 |
电子邮件: | 1457824439@qq.com | 电子邮件: | 724784902@qq.com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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