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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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时11分 发布人:张英姿
详细信息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至)12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 11(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济南高新区机动车遥感监测及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

(一)整体要求 1.每月配合开展路检不少于8次(含夜间4次),每月检测在用车不少于1500辆,全年不低于3万辆。 2.以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的非道路机械为重点,在禁用区范围内物流园区、物料堆场、工矿企业和建筑工地为重点,采取现场现场检查、远程监控等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行动,每月配合检查数量不少于80台次。 3.在分局联合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在辖区内货车、渣土车集中通行的路段持续开展联合路检工作时,配合相关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实行24小时待命,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完成有关工作。 4.协助开展柴油车人工常规检测和柴油车停放地抽检,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系统、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控平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5.每月汇总上报市机动车中心机动车遥感监测数据、柴油车人工常规检测数据、停放地抽检数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检测数据,每月汇总上报市机动车中心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远程监管、区县远程现场重点车型监管月报表,每月汇总上报市机动车中心加油站和油罐车检查情况,完成分局机动车污染防治月考核任务。 6.健全移动源全生命周期监管,综合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遥感监测、路检路查、在线监控等数据,准确识别高新辖区机动车排放特征,快速筛查机动车超标排放问题。形成数据分析月报、季报、年报。 7.完成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遥感车辆运维要求 每次车辆使用前,需检查遥测主机、辅机工作状态及数据是否正常;保持车体底盘无腐蚀,密封圈完好;保持车载设备无破损,腐蚀。 每周用刷子清理一次顶置空调冷凝器,使用标气对遥测系统标定一次。每周检查传感器线路、配件工作状态,确认数据传输正常,检查车内UPS工作是否正常,检查气象监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检查车身粘贴是否有脱落。 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维护保养,并及时排查故障。按时填写《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月运维记录表》。如有维修件的更换,技术人员及时填写《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维修记录表》,上报情况。 (三)监测设备服务内容 每次及时关注监测数据,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人员应按分局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人工筛查,剔除误判数据,将有效数据提交给分局,并及时进行短信告知。每次进行移动式遥测作业时,应保障移动遥测系统正常运行。每月定期汇报检测情况并将监测数据整理好书面告知分局。

31.6

2023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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