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警务保障工作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wz2024zb-ytfj-226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1859189823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警务保障工作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4ZB-YTFJ-226

项目名称:警务保障工作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项目建设工期为三个自然月,维保要求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务保障工作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务保障工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评审依据: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原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原件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原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原件及网查信息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原件

(10)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2024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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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联系方式:18591898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C座2502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8003/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丁工 陈工 邱工

电话:029-88319689-8003/8005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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