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某部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WGDZH-F9002)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gdzh-f9002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珠海某部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JWGDZH-F9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依托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竞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广大供应商单位前往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参加竞价。
一、项目名称:珠海某部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GDZH-F9002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拟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项目预算95000元。
(二)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三)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维修完毕。
(四)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 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定点集市
项目编号:DDJJ-2024-1281616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报价时间、地点和规则及资格条件设定
(一)报价时间:2024年 9 月 27 日 9 时00分至 16 时00分
(二)报价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
(三)报价规则: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④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商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及标准
1.乙方所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军标的的工艺材料制造,符合报价文件承诺,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技术标准及外观质量要求。
2.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甲方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服务时间、地点与方式
1.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验收完毕。
3.服务方式:由甲方对所有器材进行集中,乙方上门维修。
4.验收方式:乙方维修完毕后,需出具产品合格报告,由甲方对维修的器材进行现场检验。验收不合格,需求方甲方有权拒收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维修不到位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重修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队保密义务,服务过程中不得泄露项目相关信息。
3.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快速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24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四)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维修款,维修服务装验收后,合同乙方收集相关单据、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六)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95000元,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报价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代理服务、加工、运输、安装、管理、维护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项目咨询)
电   话:0756-8662312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先生
办公电话:0756-866231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