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新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翻建厂房项目3#楼装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明豪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文静0512-6695230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2
公告正文

Report

苏州新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翻建厂房项目3#楼装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新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翻建厂房项目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022]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新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南湖路56号、58号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333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本次设计面积约8043.52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38610005001
苏州新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翻建厂房项目3#楼装修设计
苏州新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翻建厂房项目3#楼装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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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7月21日9:002022年07月28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2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企业类似业绩: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6000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设计。(需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装饰、水电安装、暖通、智能化、消防、厨房等方案设计及深化调整、方案估算编制、方案报批(若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申报(若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现场指导和配合。 (四)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集体议事法择优确定3家中标候选人排序。4、取消3.1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六)、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七)、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新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世茂石湖湾花园398幢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黄明豪
联 系 人:
夏文静
电 话:
0512-66565372
电 话:
0512-66952301
传 真:
传 真:
0512-67077920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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