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东县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
金额
16677.9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677.9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菊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航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菊199128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景东县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
景东县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景东县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EPC51a03a69-aa8c-42d0-ab44-7b77a30c06b0 | ||
资金来源: | 国资 50.0% 自筹 % 贷款 50.0% 外资 % 51a03a69-aa8c-42d0-ab44-7b77a30c06b0 | ||
建设规模: | 景东县公共停车场(二期),总占地面积20018.64平方米(约30.03亩),总建筑面积为 14207.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318.05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为 7888.96平方米,共新建停车位646个,配套充电桩189个及配套设施建设。51a03a69-aa8c-42d0-ab44-7b77a30c06b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景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8-22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879-6226372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2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8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建设单位: |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菊 |
办公电话: | 0879-62269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航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黄菊 |
办公电话: | 19912845507 | 移动电话: | 19912845507 |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300354001001 |
标段名称: | 景东县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28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15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景东)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677.9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勘察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完成各阶段勘察成果,满足工程设计需要;配合招标人完成勘察文件审查及前期审批办理,取得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2)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文件等;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施工部分:包括本项目最终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土建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竣工图文件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采购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普洱市景东县城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2)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人员资格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 (1)勘察: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件类似工程勘察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勘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设计: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件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施工: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资格要求: 3.2.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3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5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3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无须经审计)。 3.4业绩要求: (1)勘察: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件类似工程勘察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勘察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设计: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件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施工: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yncredit. yn. gov. 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2)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相关承诺)。 (2)中标单位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提供相关承诺)。 (3)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出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及真实性承诺(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4)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 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15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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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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