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c-2023072529e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章炎炎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传好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3072529E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提高实体纳税人学堂的培训效果,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提高纳税人在网络纳税人学堂学习效率,供各地实体学堂开展网络教学,让纳税人通过电脑或手机即可参与实体学堂学习。需提供纳税人学堂视频课程点播服务,支持全格式的视频文件转码服务,支持多种分辨率的视频播放效果;视频转码系统定期更新服务;与外部相关软件对接服务;并对纳税人学堂系统原有功能进行日常维护,根据系统运行状态以及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或优化,以及新增部分优化改造需求。
为确保系统运行稳定,需要日常运维和定期巡检。包括监控省局应用服务器运行状况、数据库服务器运行状况、文件服务器运行状况、视频转码服务器运行状况,异常信息及时报警提醒,故障排除等等。保障纳税人学堂系统的生产环境稳定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19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获取方式: 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递交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朱工:jsqczch@foxmail.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说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章炎炎,025-58528645 技术部分:陈平,025-58528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朱传好,025-83370296-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传好
电 话: 025-83370296-706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3072529E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提高实体纳税人学堂的培训效果,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提高纳税人在网络纳税人学堂学习效率,供各地实体学堂开展网络教学,让纳税人通过电脑或手机即可参与实体学堂学习。需提供纳税人学堂视频课程点播服务,支持全格式的视频文件转码服务,支持多种分辨率的视频播放效果;视频转码系统定期更新服务;与外部相关软件对接服务;并对纳税人学堂系统原有功能进行日常维护,根据系统运行状态以及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或优化,以及新增部分优化改造需求。
为确保系统运行稳定,需要日常运维和定期巡检。包括监控省局应用服务器运行状况、数据库服务器运行状况、文件服务器运行状况、视频转码服务器运行状况,异常信息及时报警提醒,故障排除等等。保障纳税人学堂系统的生产环境稳定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19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获取方式: 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递交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朱工:jsqczch@foxmail.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说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2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章炎炎,025-58528645 技术部分:陈平,025-58528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朱传好,025-83370296-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传好
电 话: 025-8337029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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