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2017-2018年度电力物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项目,招标人(业主)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2017-2018年度电力物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框架项目,其中框架招标范围包含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表箱等9个类别采购项目及电力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采购合同暂定期1年(具体时效以合同为准),本项目采购方式为框架方式,采购量以采购计划清单、图纸及合同为准。
招标编号:2017-XDES-040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以下2个标段:
1标段: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2017-2018年度电力物资采购项目
①标包:变压器;
②标包:电杆;
③标包:电缆;
④标包:发电机组;
⑤标包:高低压柜;
⑥标包:架空导线;
⑦标包:金具;
⑧标包:线路塔材、铁附件及接地材料包;
⑨标包:临时材料采购及加工商铺。
2标段: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2017-2018年度电力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项目
注: 各标段采购清单及图纸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标段电力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1.3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
3.1.5投标的产品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且具有合格证;
3.1.6近5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
3.1.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3.1.8本标段⑨标包投标人应具备以上“3.1.1”、 “3.1.4”、“3.17”条款及“3.3”“3.4”“3.5”条款资格要求。
3.2 第2标段电力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3.2.4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电力公司2017年度资格准入承(分)包商名录中的合格分包商。
3.2.5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2014、2015、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2.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报酬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属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文件精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日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 3日至 2017年11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后附件,自行下载,2份)、营业执照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出售室(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20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鹤峰分公司
地 址: 鹤峰县电力公司容美镇中坝路1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18-529600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福星城1期6栋1801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 /传 真:0718-8416226 13597769602
邮 箱:840592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