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局二山东分公司-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项目(工业地块)三期试验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2290000504953报名截止: 2024-03-05 08:40:00
二局二山东分公司-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项目(工业地块)三期试验检测工程招标
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项目(工业地块)
三期主体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项目(工业地块)三期主体检测工程。
工程地点:中新生态城中心渔港经济区望海南道
建筑面积:暂按建筑面积51300.09平方米计算,最终按施工许可证为准。
分包工程内容:本项目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项目(工业地块)三期主体检测工程。
乙方应为甲方在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项目(工业地块)三期涉及到的整个施工期间内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的建筑主体结构用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见证检测。包括且不限于附件一的检测及试验,并及时提供试验、检验报告。
甲、乙双方具体工作内容:
(1)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总工、工长、资料员、主体劳务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就工程试验的有关要求确定工作范畴及配合事宜。
(2)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试验工作。
(3)甲方人员负责项目主体所涉及的原材料的取样、委托。负责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养护及同条件试块的留置。填写好取样单和委托单,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4)乙方负责将试验样品送至乙方实验室,并配合见证取样相关信息的采集,乙方接甲方通知后负责试验样品接收。样品接收后及时试验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实验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不应滞后。期间乙方需做好报告交接工作杜绝试验报告资料丢失。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工作,如不按甲方规定违章工作,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的管理、完成项目交给的工作任务。
(7)乙方人员如有严重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如需乙方到场进行实地检测,经协商后,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合理时间内范围内到施工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5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天收取。
以上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施工图纸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熟悉与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对现场及施工图纸进行了充分熟悉与考察,且充分考虑了现场施工的各种因素。招标人对投标人由以上数据和资料所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项目(工业地块)三期主体检测专业服务。
4、计价及承包方式:
投标报价总价包含全部检测费用,为全费用单价,报价应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工程量为暂定,结算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5、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 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本工程发包人要求获得海河杯。
(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4)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须达到图纸及技术要求说明的要求,并应不低于国家、 天津 市现行的关于工程责任的规定及国家现行关于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及 天津 市颁发的有关条例,直至达到发包方满意之标准。
(5)本工程竣工时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要工程所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者(但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结算后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质量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由发包方直接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6)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按照国家及本地现行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执行。
6、结算原则:
5.1 结算办法:
此合同价款为暂定金额,具体以单价表单价据实结算,结算方式按现场实际检测工程量×天津市工程检测收费标准×(1-下浮比例)为最终结算价(税金由检测单位负责)。
5.2 不可预见费用及本协议中未规定价格的检测项目,双方本着对工程负责互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7、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承包方根据已完合格工程向发包方申报已完工程量月报,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审查,并与承包方核对后,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1个月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前承包方需提供与结算额等额的正规有效可抵税务发票);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款累计支付至已完成产值的95%;
完成竣工结算并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
(2)本工程所有检验试验费单价中,包含乙方的检测费、资料整理费、出报告费、配合费、人员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办公用品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税金等所有费用,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上涨及其他任何理由、因素予以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承包方需提供与本合同签署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固定开户银行帐号,工程款由发包方转入承包方银行,发包方不接受承包方的转委托付款。承包方收取结算款时须提交当地有效税务发票,否则发包方有权不支付承包方结算款。
承包方收取工程款时须提交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并先将税务发票提供给发包方财务部门后才支付工程款,否则发包方有权不支付承包方结算款。如果承包方提供无效发票或假发票,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同时发包方将给予承包方每次5000元违约金,发包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接受承包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
注:承包方在发包方资金短缺、工程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承包方需在三个月内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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