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遴选惠城区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惠州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函〔2024〕62号)精神,为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示范展示基地应对周边地区发挥积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基地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不少于1场(不少于50人)培训观摩活动,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
二、申报对象
惠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三、遴选条件
1.生产场所相对固定,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具有有效基地合同和养殖证明。
3.基地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辐射影响力。种植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大棚种植30亩以上、渔业养殖水体50亩、工厂化养殖产量年产15吨以上、花卉种植10亩以上,家畜养殖存栏1000头(只)以上,家禽养殖存栏5万羽以上。农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生产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示范推广作用明显。
4.基地主导品种为省农业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基地环境状况良好,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基地,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6.基地管理比较规范,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境污染、欠税和信用等不良记录。
7.获得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精勤农民)证书、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证书,产品通过“二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获评“粤字号”农业品牌等荣誉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范围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补助资金12万元,资金主要用基地所需的农(畜牧、渔)药、化肥、种子、水产苗种、农业机械、生产设施设备、试验仪器等农业生产物资投入,以及示范展示标牌制作、资料印刷、组织展示、宣传、交流活动等。
五、遴选程序
1.符合遴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纸质版材料经所属镇(街道)资格审核及真实性审查后,于9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科教信息与交流合作股,申报材料包括:①2024年惠城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见附件);②上年度财务报表;③营业执照、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荣誉证书、基地照片及其他佐证等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镇(街道)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
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7829600。
地址: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区政府三号楼619室
附件《惠城区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项目申报书》.doc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示范展示基地应对周边地区发挥积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基地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不少于1场(不少于50人)培训观摩活动,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
二、申报对象
惠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三、遴选条件
1.生产场所相对固定,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具有有效基地合同和养殖证明。
3.基地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辐射影响力。种植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大棚种植30亩以上、渔业养殖水体50亩、工厂化养殖产量年产15吨以上、花卉种植10亩以上,家畜养殖存栏1000头(只)以上,家禽养殖存栏5万羽以上。农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生产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示范推广作用明显。
4.基地主导品种为省农业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5.基地环境状况良好,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基地,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6.基地管理比较规范,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境污染、欠税和信用等不良记录。
7.获得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精勤农民)证书、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证书,产品通过“二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获评“粤字号”农业品牌等荣誉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考虑。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范围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补助资金12万元,资金主要用基地所需的农(畜牧、渔)药、化肥、种子、水产苗种、农业机械、生产设施设备、试验仪器等农业生产物资投入,以及示范展示标牌制作、资料印刷、组织展示、宣传、交流活动等。
五、遴选程序
1.符合遴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纸质版材料经所属镇(街道)资格审核及真实性审查后,于9月18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科教信息与交流合作股,申报材料包括:①2024年惠城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见附件);②上年度财务报表;③营业执照、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告、荣誉证书、基地照片及其他佐证等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镇(街道)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
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7829600。
地址: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区政府三号楼619室
附件《惠城区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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